典當會計制度統一 典當行需抓緊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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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真實的財務信息是折射行業現狀的“鏡子”,通過真實數據“說話”,才是更利於行業規范發展的可行之道。 去年7月20日,財政部會計司發佈瞭《典當企業執行若幹銜接規定》,要求典當企業應當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各項具體準則、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以及解釋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至此,典當企業終於有瞭統一的會計制度。相關人士認為,該銜接規定的出臺,將有助於典當企業進一步規范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增強風險防范能力。 今年1月1日起,《企業會計準則》開始在全國典當行之間正式實施。3個多月過去瞭,典當行關於此項操作是否順手,有無障礙,業內人士對此又有何種反映呢? 普遍交表拖拉 記者獲悉,典當行統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後,有一個最大的變化就是報表的上交從季度改成瞭月度。 將賬目明細按月上報,既有利於典當行一目瞭然地看清自身當月的借貸收支、資金流向,也有利於相關主管部門對整個行業的經營情況有所掌握,在將來分析行業的發展狀況、趨勢以及面臨著哪些問題時,月報比季報更加詳盡的數字就是最好的輔證。按理說,這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變化。然而,3個月的實踐下來,不能按規定時間交表、做表不熟練、處理不習慣……成為瞭行業內普遍的反饋之聲。 “自從要求每月交報表,大傢的感覺就一個字:趕。一般典當行都是每月的15號開始做表,往往快到時間時,我們協會這邊就用電話通知,他們加緊做表,催得緊的時候,一天要打60多個電話。”采訪中一提到按月交表的話題,廣東省典當行業協會的陳小姐不由連連感嘆:“真的很費精力。” 她告訴記者,按月做賬實行後的前一個月不少典當行根本無法按時做出來上交。現在廣東很多典當行還是采取由財務人員手工做賬的方式,一筆筆地做,時間的確非常緊,往往這個月的報表剛交上去,又要開始著手準備下個月的,這令典當行的財務人員感到有些措手不及,於是不能按時上交就變得很正常瞭。 據介紹,除去今年新審批的典當行,廣東地區需按要求上交月報的典當行有198傢,這讓負責收集報表的陳小姐覺得與以往相比自己的工作量陡然增多,打電話催促成為瞭她工作中的“傢常便飯”。“有時候,財務做好瞭表,老總出差沒回來,又得拖上幾天。記得有一次我打瞭十幾個電話到一傢典當行催交表都沒有找到人。”而且,交上來的表時不時會出現“元”“萬元”錯填的現象。 其實,並不隻有廣東地區的典當行有類似的苦惱,據記者調查,北京、上海、重慶、雲南、湖北、青島等地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現過交表拖拉的情況。其中最大的原因在於典當行還不能適應新的制度。一邊是協會或者當地商委的催促,一邊是典當行的忙碌,今年前兩次的月報上交工作就這樣被“趕”瞭出來。 於是,有人質疑,這樣的上報頻率是否太過頻繁。有業內人士樂觀認為,也許此時典當行更需要的是一個適應過程。適應的快慢因發展層次而異,比如北京、上海、廣東和江浙這些典當業相對發達的地區可能會較快地適應新制度,而中西部地區的典當行這個過程也許會長一點。 但無論如何,交表普遍延誤的現象還是引起瞭不少人的擔憂。據瞭解,因為覺得時間緊迫,部分典當行便抱著應付的態度,在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時,有的幹脆隨手填寫。雖然,各地都已針對制度進行瞭不同程度的培訓,但在有些地方,來參加培訓的是老板,做賬的是會計,他們連基本知識和技能都不夠清楚,更加無法瞭解制度統一的重要性。 相關研究學者表示,應付而得的數據無法反映當行真實的經營狀況,如果這種心理蔓延,將導致管理部門無法準確掌握行業發展現狀,也不能瞭解行業中真實存在的問題,失去瞭實行統一會計制度的意義。而且,現在很多典當行的老板並不懂財務,含水的數據會令他們容易忽視經營風險。 表格統一待解決 據悉,在會計制度還未統一實行之前,典當行的做賬方法可謂五花八門,可比性不強。那麼在現行的標準中,是否還有細節問題值得探討? 對此,浙江典當行業協會秘書長孔舟航坦陳,目前的確存在著幾個問題亟待解決,否則會讓典當行重復作業,甚至概念模糊,搞不清狀況。 比如典當行報送至商務部網絡信息系統上的表格,其涉及財務內容部分與新會計準則上面的接洽就不夠順暢,致使典當行財務需做2份不同的報表。 另外,典當行給稅務部門網上申報的報表依舊屬於小企業的財務制度報表,這其中有些內容未涉及到新會計準則中典當行需上報的內容,造成標準不統一,典當行對此概念模糊。 孔舟航建議,新會計準則要全面執行,少不瞭稅務部門等外圍環境的鋪墊和支持。行業應該呼籲,相關管理部門也應該對此引起重視。不然,實行這樣的準則或許僅是一種理想化而已。 而在江蘇和湖北等地的典當業內人士看來,新的會計制度中某些項目利息和綜合費用是分開還是合並計算,令人困惑。 分開計算以民品典當業務為代表,江蘇典當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徐根清指出,如果按照現行的制度,各期收入分別計算利率,對於民品典當這樣的業務並沒有多大的意義,民品典當業務一旦辦理跨月貸款,要進行利率的分別計算很難,而且,絕大多數民品本身價值沒有多大的波動,像折當率這些變化都不大,再加上有些民品本來就比較散亂,因此他建議,對於民品典當業務的統計還是應該按照實際收到的與還款的情況為準,而不應盲目模仿會計制度,按照債權發生全過程為準。 而湖北典當行業的人士則對有些項目利率與綜合費的合並計算產生異議。他們表示,在實際操作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之前這兩者一直是分開計算的,沒什麼不對。但是現在按要求合並成一個數字,那就不可避免會出現得出的結果超過國傢規定同期利率4倍的情況,這在現行的《典當管理辦法》是明令禁止的。那是否會被視為違規?一旦出現糾紛,豈不是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業內普遍認為,對於一些短期的業務,按照統一後的會計制度來處理,反而更加麻煩,費時費力卻看不到多大的實際作用。雖然新制度實行已是鐵定的事實,不能改變,但有關部門能否針對典當行的具體情況出臺相關的附則或是細化?或許這樣將更有助於典當行對此的理解和實際操作。 別隻看眼前利益 新制度的實施總會有個過渡和適應的過程。記者發現,當前正處於這一時期的典當業內存在著兩種聲音:盡管有這樣或那樣需要解決的問題,大部分人還是認同《企業會計準則》在業內發展的長遠性;而部分業內人士卻對此頗有微詞。在他們當中,提及此事,有的擺手不願多談,也有人認為要求賬目明細,站在典當行的角度來說未必是利好;甚至有人還表示,實行月報與統一會計制度無關,兩者之間沒有關聯,實施會計制度還離得很遠。 業內人士透露,出現這些現象和觀點,在很大程度上與統一會計制度後要求明細資金流向有關。 據介紹,按照現行的會計制度,典當行賺取的利潤,資金流向必須在賬面上有所反映。這是讓部分典當行老板感到忌諱的事情。比方說,之前典當行在談業務時,與客戶商定的利率要高於行業規定,多餘的這部分可以用服務費、綜合費來在賬面上處理,這樣做出來的賬目“水分”比較大。但是現在就很難如此混帶過關。 再如資金流向的問題,之前要是做借貸時資金不夠,有典當行會采取變通手法,同行拆借,這是不允許的。而如今,典當行的資金是從銀行貸款還是私下收集,表面上是做業務,事實上資金究竟是流進還是流出,從賬面上就能看出個所以然。 針對這種現象,湖北楚華典當研究所研究員段行政表示,隻看眼前的利益,使得抱有上述想法的典當行經營者陷入瞭一種誤區。他說,某種程度而言,會計和管理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現在,業內人士都將關註的目光投放到即將出臺的《典當管理條例》上,期盼著新的條例能夠有所放開,希望允許典當行借貸,股東可以增資擴股……但是,段行政認為,如果你本身的態度不正,因為擔心這擔心那而導致賬目含糊,弄虛作假,不能夠反映出行業發展的真實狀況,那又怎麼能讓上級主管部門真正瞭解行業所需,從而出臺解決的辦法呢? 業內人士指出,準確、真實的財務信息是折射行業現狀的“鏡子”,通過真實數據“說話”,才是更利於行業規范發展的可行之道。 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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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
典當會計制度統一 典當行需抓緊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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