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調整簡化阿克蘇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意見 |
| 根據2009年自治區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聯合檢查工作中提出的建議,中心信貸科針對工作中需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等方面進行瞭認真考慮和梳理,對現行部分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和簡化,促使中心在積極穩妥地擴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率,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構建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1、根據2010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會第一次會議紀要,為瞭更好地解決地區各族幹部職工購房資金困難,同意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並從2010年4月1日起執行。 2、貸款額度提高至30萬元後,雙職工貸款年限20年的限定會給借款人增加還款壓力,為瞭減輕借款人還款壓力現取消雙職工原則上貸款年限20年限定,限定最高貸款年限為30年。 3、貸款首付款比例的確定。按照2009年4月自治區政府出臺的《關於促進自治區房地產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凡是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含全額集資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可下調為15%。 4、取消《2005年進一步加強公積金信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一條,第5款中提供借款人、共有人及擔保人照片的內容。 5、除購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外。房改房、單位集資房、二手房、異地購商品房、異地購二手房等在手續齊全資料填寫完整經初審、復核無誤後抵押手續完備可直接簽訂銀行《借款合同》,省去二次審核程序,節省貸款審批時限,提高貸款辦事效率。 6、以上簡化工作意見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 |
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
關於進一步調整簡化阿克蘇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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