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如何理解逾期付款賠償中的“同期貸款利率”

如何理解逾期付款賠償中的“同期貸款利率”

如何理解逾期付款賠償中的“同期貸款利率”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中無違約金條款,又未約定因違約產生損失的賠償數額計算方法的,一方當事人逾期付款甚至拒絕付款,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在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有些判例仍然按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將這一比例作為逾期付款賠償標準是否恰當、對“同期貸款利率”該如何理解,筆者認為有商討的必要。
       199969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關於降低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確定瞭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這是目前某些逾期付款案件(不限於借款合同案件)適用賠償標準的主要“法律淵源”。但現行合同法廢除瞭法定違約金制度,在一方當事人存在逾期付款違約行為不能追究其法定違約責任時,從法律適用價值的角度來衡量,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賠償標準隻能視為一個參照標準。
    20031210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瞭逾期貸款利率按罰息利率標準計收,罰息利率由每日萬分之二點一改為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20041029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不再設上限,最低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90%。從2004102920081222,基準貸款利率已調整14次。中國人民銀行對貸款利率的多次變動,已從根本上動搖瞭逾期付款賠償標準參照萬分之二點一適用的合法性根基。
    為維護逾期付款賠償案件司法裁判的合法性、穩定性和可操作性,筆者建議對“同期貸款利率”做如下理解和界定:按照逾期付款糾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拖欠不滿6個月適用6個月的基準貸款利率;拖欠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適用1年的基準貸款利率。依此類推,拖欠期間為約定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至判決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可與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相銜接,如果債務人在判決履行期限屆滿前付清,則算至付清款項之日,但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形較為少見)。一般而言,拖欠時間越長,則適用的基準貸款利率越高,這樣有利於督促違約方盡早履行義務,維護守約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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