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9日星期日

短期融資的新方向——典當_0

短期融資的新方向——典當

短期融資的新方向——典當


 浙江的一傢中型企業在生產旺季時遇到瞭資金周轉不靈的麻煩,幾次找銀行貸款都未能如願。這傢企業如今想嘗試用典當的方式進行融資,但又缺乏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點評:目前,我國對發行債券、股票融資實行嚴格控制,中小企業暫時還很難從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因此,銀行便成為眾多中小企業的主流融資渠道。然而,由於受銀行本身的貸款偏好以及相關政策傾斜等因素的影響,使得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難上加難。

  典當是一種特殊的短期融資活動。在法律層面上,我國僅在一些司法解釋中涉及到瞭典當行為,商務部、公安部發佈的《典當管理辦法》是規范典當融資的主要規章。通過典當途徑融資,在一定條件下不失為暫時解決資金困難的較好選擇。

  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具體的說,就是企業為瞭從事生產或經營,利用手中閑置的物資、設備等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從典當行押取一定量的資金,然後投入到生產或經營中,將“死物”變成“活錢”,利用投融資的時間差,獲得明顯的經濟效益,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

  在典當融資過程中,企業應當註意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典當隻適合短期融資。典當機構向當戶發放當金的期限往往較短,通常大大短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期限。根據規定,當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由典當交易過程中的一系列綜合因素決定的,通常情況下,典當行資金流動數量較有限,作為質押或抵押的當物商品流通風險也較大。企業在選擇典當融資時,應預判是否可以在規定期限償還當金,以免因逾期不贖當造成絕當,使得當物被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理,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典當隻適合小額融資。一方面,由於用於典當的高值動產比較缺乏,決定瞭典當行對外發放貸款的數額因當物本身價值不高而受到制約,呈現出普遍額度較小的特征。另一方面是由於典當行資金構成大部分是自有資金,資金規模本身相對較小。商務部對典當行的資產按比例進行管理。根據典當行的註冊資本規模,對典當單筆當金數額按比例進行限制。因此,典當融資呈現小額性的特點。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是否進行典當融資。

  同時,典當融資與銀行貸款相比,具有更快速、短期、便捷的優勢。與非正規融資渠道相比又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典當融資周期短,手續辦理靈活、簡單、放貸速度快;典當行一般提供較高質量的專業服務,如收當過程中的鑒定評估、當物的保管等,都是銀行所無法提供的。企業還可通過典當,明確當物的市場價值和流通能力。正是由於上述特點,典當融資非常適合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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