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住房公積金匯繳及緩繳情況介紹 |
| 關於東莞市的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和緩繳情況您知道麼?如果不知道的話,這裡,借貸網的小編將詳細為大傢做一介紹。 首選關於東莞住房公積的匯繳情況,借貸網的小編先介紹。因為根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可知,單位應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天內繳存住房公積金,匯繳總額(個人與單位合計)以轉賬或現金形式匯到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裡。同時,單位以現金匯繳的,需填寫一式三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到開戶銀行辦理。如匯繳資金通過轉賬匯入,而匯繳人數、金額並無變動的,單位無需到開戶銀行填一式三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公積金匯繳書》,由公積金承辦網點經辦櫃員憑匯入憑證直接在系統進行匯繳處理。如當月匯繳人數變動使匯繳金額有變動的,單位需提交一式三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匯繳人數變更清冊》,待開戶銀行做相應的變更後,單位按新的匯繳人數、金額匯繳。 其次,關於東莞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情況,借貸網的小編告訴您。如果您工作的單位因生產經營等確有困難的需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應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申請:填寫好的一式三聯《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表》;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的決議書;有董事會的,還須提供經董事會討論通過的決議書;有主管部門的還應提供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上年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關於這個問題,您清楚瞭嗎?如果市民想要瞭解更多關於住房公積金繳存問題咨詢的,歡迎登陸 |
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
東莞住房公積金匯繳及緩繳情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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