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股權投資損失可稅前扣除 規避投資風險 |
| 專傢稱可助投資人有效規避股權投資風險 ?????? ?針對國傢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稅前扣除股權投資轉讓損失的相關通知規定,昨日接受記者采訪的幾位業內專傢認為,這或許會對相關公司進行並購重組產生一定影響,而對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則可以降低成本,規避投資風險。 ????? ? 2007年度是執行原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最後一年,而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更是風起雲湧。謀求企業控制權、實現產業整合、增強協同效應等,都成為並購行為的出發點。而協議收購、非公開發行、換股合並、要約收購、司法拍賣、行政劃轉、市場競價收購等各種手段更是層出不窮。據相關資料顯示,去年通過並購重組註入上市公司的資產共計約739億元,增加上市公司總市值7700億元,平均每股收益提高75%。 ??????? 國稅總局日前發佈通知,明確在2007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權益性投資轉讓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轉結扣除。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連續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準予在第6年一次性扣除。 ??????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韓復齡教授對此表示,從稅收角度來講,這樣可以避免重復計稅。他同時表示,當股權投資發生瞭盈利或者虧損時,在最後的轉讓過程中,可以讓他們有個不錯的選擇。 ??????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稅收與財務管理系主任蔡昌教授同樣認為,這對參與並購重組的公司來說,有利於相關的公司進行股權轉讓,有利於股權結構調整。而對於參與股權投資的公司來說,則可以降低成本,規避投資風險。 ???? ?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朱青教授表示,通知主要還是對今年開始實施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的補充,"以後類似這樣的補充應該還會陸續進行。" ???? ? 而對於是否會對企業的並購重組產生影響,朱青教授表示這並非針對企業的並購與重組,因為這裡面所涉及的主要還是企業所進行的占有投資。他舉例說,如果一傢公司花100萬元投資股權,如果賺瞭需要繳稅,而賠瞭的話則可以認定為財產轉讓損失。 ??????? 除瞭權益性投資轉讓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之外,國稅總局發佈的通知也指出,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後發生的轉讓、處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權投資所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轉讓所得、債務重組所得和捐贈所得,占當年應繳納所得50%以上的,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 ?? 通知還對匯率變動損益的所得稅處理問題、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的稅前扣除問題予以明確。? |
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
國稅總局-股權投資損失可稅前扣除 規避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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