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變“典當”?海口國慶前後將整治違規典當 |
海南省海口市街頭一些金銀首飾商店掛羊頭賣狗肉,做起典當生意,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對一違規店主林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1000元的處罰。記者對這一現象進行瞭暗訪調查。 警方查處違規經營首飾店 據介紹,9月1日上午9時許,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對位於龍華區義龍西路龍昆上村的一傢金銀首飾店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該首飾店門口明顯位置懸掛著一個很大的“典當”招牌,店內墻壁上也有著同樣的廣告。民警現場告知店主林某,從事典當行業需要有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發放的《特種行業治安許可證》,但該店主林某卻拿不出。因此,民警將該店內涉及非法典當首飾、收據本等物品及林某本人一同帶回做進一步調查。 警方經過調查取證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依法對該首飾店老板林某處以拘留10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首飾店違規經營典當業務 “我們主要經營金銀首飾,為瞭生存也典當顧客送來的金銀飾品,但我們從來不知道典當這些物品還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26日下午,藍天路一傢金銀首飾店店主李先生對記者說。記者發現,李先生的首飾店門口懸掛著大大的“當”字招牌,店內墻壁上也懸掛著同樣的招牌,但他卻沒有按照國傢法律規定到公安機關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 在海口沒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卻擅自經營典當業務的,並非隻有李先生這一傢,一些首飾商店、寄賣商店雖然沒有明目張膽地從事典當業務,可受利益的驅遂,也存在著暗中違規從事典當業務或收購來路不明物品的現象。 警方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警方介紹,典當物品必須嚴格落實典當登記制度,辦理當出與贖當業務時,經辦人員必須提供合法身份證明及當物來源及相關證明材料,典當行應當如實記錄、統計當物和當戶信息,並按要求報送公安機關備案。一些首飾店、寄賣行等非法典當行由於偷偷摸摸進行典當業務,店主通常不會對典當者的身份及典當物的來歷進行深究,容易成為竊賊和搶匪銷贓的去處,同時也給典當行業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極大沖擊。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有關負責人表示,警方將在國慶節前、節後開展對首飾店、寄賣行等非典當行違規從事典當業務的專項整治行動,將堅決查處、取締非法經營典當業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典當業進行銷贓等違法犯罪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典當業管理辦法》,對典當業存在的明知是贓物而窩贓、銷贓、轉移的行為,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推薦閱讀: 把握權力與責任 堅持不懈 勇敢前行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2011-09-23 典當業務保證合同若幹疑難問題探討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2011-09-23 上海黃金交易所2011年9月22日交易行情來源:上海黃金交易所..2011-09-23 中發集團對中金福上半年的績效考核工作完成來源:中發集團 編輯..2011-09-23 日本NHK關註大陸典當資金運作 特輯采訪海南銀達典當來源:海口晚報 編輯..2011-09-23 |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金店變“典當”?海口國慶前後將整治違規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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