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

用假房產證作抵押 騙錢騙到舅舅頭上



用假房產證作抵押 騙錢騙到舅舅頭上


















用假房產證作抵押 騙錢騙到舅舅頭上




林玉秀和劉恒宜合夥用假的房產證作抵押向自己舅舅騙錢。日前,長寧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恒宜、林玉秀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罰金1萬元。

?????? ?20058月,林玉秀認識瞭自稱有房有車、在嘉定開辦學校的“大款”劉恒宜。平日裡就喜歡大手大腳用錢的她,此時有“大款”男友,更是出手闊綽。其實,劉恒宜根本就不是大款,房子是租來的,車子是貸款的,後來又賣掉瞭,曾經辦過的學校也因為動遷已停辦,沒有瞭收入來源。

正巧林玉秀的舅舅在新疆工作瞭四十餘年後回上海生活,帶回來一點錢,準備買房安度晚年。兩人合夥將劉恒宜在江橋租借的房子做瞭一張虛假的房產證,將產權人寫為林玉秀的舅舅,以此騙得林玉秀舅舅8萬元,這些錢均被兩人揮霍殆盡。當林的舅舅得知房子產權根本就不是這個“毛腳外甥女婿”的,便向公安機關報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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