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40萬巨款被盜刷 工行稱無責任拒不賠付 |
一直以來,重慶市民董歷麗都認為,保管錢的最保險辦法是將錢存到銀行,直到2011年12月她銀行卡裡40餘萬元被盜刷為止。然而,令董歷麗沒有想到的是,當她找到發卡的工商銀行討要賠付時,對方卻以自己沒有責任而拒絕賠付。 丟錢:40餘萬元被盜刷 2009年6月30日,重慶渝北區市民董歷麗在中國工商銀行重慶加州支行辦瞭一張銀行卡,該卡僅辦理存取款及理財業務,未開通網銀及其他金融業務。 2011年12月26日晚,董歷麗在重慶一餐廳刷卡消費時被告知餘額不足,她以為POS機出瞭問題,並沒有太在意。直到她當晚再次刷卡消費無果時,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她趕緊查詢餘額,發現卡中的455377.92元早已不翼而飛。 “我立即撥打95588並前往銀行查詢,被告知該筆存款於2011年12月26日17:02在澳門經他人通過購買珠寶首飾刷POS機劃走。在此期間,我從沒有離開重慶,該銀行卡一直隨身攜帶,密碼從沒有泄露給他人,也沒有進行過大額的取款和交易。”董歷麗說。 據董歷麗介紹,她立即到渝北區公安機關報瞭案,但從報案到現在已經過瞭大半年,仍舊沒有任何結果。 一位銀行職員告訴記者,銀行卡的防盜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來完成:一種是通過技術手段,如設置磁條等,上面錄入用戶的相關信息用於核實;另一種是程序手段,如對資金流動設置多重程序予以審查。銀行卡防盜手段中的程序手段在劃卡消費時遭到簡化,因此隻要突破技術,就存在銀行卡被復制、資金被盜刷的可能。 記者調查發現,市場及網絡甚至專門出售“銀行卡復制器”。銷售人員柯先生向記者介紹復制銀行卡的兩種方法:一是將其安裝在POS機上,當消費者用銀行卡消費時,記錄下消費者的信息;二是將其安裝在自動取款機上,當消費者使用該機器時,記錄下消費者的信息。這些信息通過電腦讀取後,再復制到一張空白銀行卡上,就成為“克隆版”銀行卡。“每個 銀行卡復制器 的價格為1萬元左右。為保證學會,我們可提供免費的現場培訓指導服務。” 要錢:工商銀行拒不賠付 銀行卡裡的錢被盜刷後,急於用錢的董歷麗立即聘請律師,向工商銀行索賠,並認為自己已盡到對銀行卡和密碼的保管義務,存款被盜刷的原因是銀行安全防護系統不嚴密,銀行應當進行賠付。 1月31日,董歷麗跟隨律師來到工商銀行加州支行。“支行負責人見到我後,對我很客氣,說會將此事向上面匯報。等上面回復後,再進行賠付。可是等瞭幾天還是沒有結果。”董歷麗說。 2月6日,董歷麗再次來到工商銀行加州支行,但這次支行負責人的態度卻發生瞭180度的大轉彎:銀行沒有任何過錯,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判定我們該賠付,我們再賠付。 董歷麗隨即向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工商銀行返還卡裡被盜刷存款並支付利息。法院擬定開庭時間為4月26日,但該日她到法院後被告知:因為銀行要去澳門取證,開庭延期。 6月25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庭認定董歷麗持有的是真卡,且其本人從未去過澳門,澳門刷卡時使用的是偽卡;認定銀行未能提供董歷麗存在過錯的證據,也未能提供澳門刷卡時的簽名。但截至目前,法院仍未對此案件進行宣判。 其實,董歷麗的遭遇並不是孤例。記者通過“銀行卡盜刷維權聯盟”獲悉,僅該聯盟中就有10餘名儲戶的銀行卡被盜刷,受害者被盜金額從數千元到數10萬元不等。該聯盟負責人告訴記者,各地普遍存在銀行卡盜刷維權難問題。 質疑:錢存銀行不安全? “我的錢存在銀行,銀行卡就是唯一的憑據,卡未離身,錢卻沒瞭,我現在急著用錢,銀行對我不予賠付,法院又遲遲不宣判結果,我的損失誰來承擔?以後誰還敢把錢存在銀行?銀行稱自己無過錯,難道是我的過錯?”董歷麗質疑道。 針對董歷麗的質疑,工商銀行加州支行行長王晶告訴記者,此事已經交由分行來進行處理,她對相關情況不太清楚。記者隨即聯系到工商銀行重慶分行宣傳部門負責人,該負責人稱,領導這段時間很忙,過段時間再做答復。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教授陳鵬飛稱,儲戶和銀行之間的儲蓄存款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銀行負有保管儲戶銀行存款及個人信息的義務。儲戶使用銀行卡期間不存在遺失或保管不當的過錯,銀行方面應當及時賠付儲戶的損失,銀行可在案件偵破後向盜刷銀行卡的行為人追償。 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廖成林認為,銀行卡被盜刷事件,暴露出國內銀行在服務理念方面的滯後。他建議:一是銀行提高技術防范水平,對現有的銀行卡進行升級,增加被盜刷的難度;二是銀行增強服務意識、樹立誠信觀念,在消費者利益最大化中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相反;三是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讓違法犯罪者得到應有懲罰。 |
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儲戶40萬巨款被盜刷 工行稱無責任拒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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