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典當大額業務的後思考

典當大額業務的後思考

典當大額業務的後思考


       典當行業是一個老店新開的傳統行業,遠在宋朝之前,已有典當業瞭,之後隨著各個朝代的經濟發展不同,典當業也起伏跌宕。但總體是在發展進步之中。

        典當業在過去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是與窮人打交道的行業,是窮人和貧民以物換錢、賴以生存的一條迫不得已的路子。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進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及大躍進後,典當行業也漸漸地退出瞭中國的經濟舞臺。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著對內深化改革、對外擴大開放的政策不斷推行,一大批在計劃經濟中消失的行業得以重新恢復,典當業也得到瞭新生。特別是現在,改革開放已深入基層的情況下,典當業正和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一樣,都在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以非主流的融資渠道為企業和個人的發展起到瞭有益的補充作用。可以說:現在的典當業是為人們的發傢致富在添磚加瓦。

        然而,典當業務的發展,尤其是大額業務的開展,給我們典當公司帶來瞭一個全新的課題。那就是:在我們過去的操作中,典當行是隻認物,隻要是質(抵)押物合法且價值超過放款金額就可以,對客戶的身份和資金的用途及還款來源並不關心。

        事實上,作為典當業務中的大額業務,其特性和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及郵政儲蓄銀行的貸款是一樣的。現在除瞭郵政儲蓄銀行尚有信用貸款外,其他所有的商業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均是以有抵押物為前提的,而且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基本上以熟客為主,他們的客戶經理平時就和這些貸款單位有經常性的、密切的聯系,可以說對客戶的情況是瞭如指掌。而典當公司則不同,典當公司每天所面對的都是陌生面孔,回頭客很少,而且客戶對典當公司的放款時間要求極高,巴不得人一到錢就要到手,給典當公司的調查、審查工作帶來困難。

        作為典當公司也是一個經營資金的行業,放出去的都是真金實銀,按理說在流程上一個環節都不能少,也應該如銀行放款那樣實行“三查”,即: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而且由於典當公司面對的都是新客戶,前面的兩查尤為重要,可是正是由於典當公司的特點:快!才致典當公司的一些手續滯後,從而帶來一定的經營風險。

        此外,由於現在中央提出要創建和諧社會,有許多抵押物的處理是不以典當公司的意志而轉移的,有些即使要處理,不通過打官司的方法是沒有辦法落實的,更有一些就是打瞭官司,典當公司勝訴瞭,執行難也給典當公司的正常經營帶來相當的困難。

         鑒於此種情況,筆者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借助人民銀行的信用平臺,在典當業內部建立系統內的客戶誠信評估機制,對這些來典當公司貸款的客戶分門別類進行篩選,對銀行是黑名單的客戶要用典當業的評估體系重新評估,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

        二、對典當大額業務的放款確認,應以核人重於核物,把對客戶的性質(包括是否有工作?工作單位?傢庭狀況?住房情況?是否擁有車輛?什麼車?住房、車輛是否有按揭?等等)評定放在是否放款的首要條件來判別;

        三、貸款用途也是典當公司在考慮是否放款時的一個重要因素,款項的用途直接影響到今後還款的來源,資金投向的不正確或用途不清楚,資金回報率明顯低於我們息費的應勸其向其它貸款單位去借貸;

        四、在確定瞭客戶性質和資金用途的前提下,客戶的還款來源也是考量典當公司能否放款的必要條件,還款來源不清晰或根本沒有還款來源的,都不是典當公司的客戶,都應予以控制和禁止;

以上是本人在業務中的管孔之見,提出來以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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