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民間借貸模糊邊界有望厘清

民間借貸模糊邊界有望厘清

民間借貸模糊邊界有望厘清


《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起草完畢 

出借方利率低瞭不幹,借款方利率高瞭又承受不起,其實民間借貸利率本身就是市場化決定的。 

近日,一則《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起草完畢的消息打破市場平靜。該條例是繼今年6月《鄂爾多斯市規范民間借貸暫行辦法》公佈以來的第二部規范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且極有可能升級為地方性法規。 

“初稿剛剛完成,經專傢論證後將上報至人大審議。”《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的編制項目負責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李有星向新金融記者證實。據悉,該條例側重於對民間融資的管理與促進,包含9117條,涉及總則、民間借貸、私募融資、民間融資組織、民間融資服務、民間融資行業協會、民間融資監督與檢查、法律責任、附則。 

由於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法律邊界比較模糊,不少正常的借貸行為常面臨法律尷尬。這次,《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致力於使民間借貸區別於非法集資,引導民間放貸人走出灰色地帶,進行登記備案。參與草案研討工作的專傢學者透露,條例將對民間借貸主體進行明確,擬設置準入門檻,並提出“3個月以下的民間借貸應當實行利率市場化”等設想。 

明確主體:擬設置準入門檻 

在不久前的一次研討會上,來自溫州、杭州等地的十多名學者、律師、民間借貸業內人士就條例內容征求意見,“民間借貸的主體是否設立門檻”的問題成為爭論熱點。 

“民間借貸本身是一個技術活,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參與的。”溫州民間借貸登記中心負責人徐智潛認為,從事民間借貸的人應具備一定金融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像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的老人就不建議做民間借貸,即使他們想出借資金,也應當做有抵押的業務。 

在現實層面,很多人不願意把資金存在銀行獲得低息回報,而是投放到民間借貸市場,謀求高息收入,這部分群體的資金實力與抗風險能力參差不齊,有的賺得盆滿缽滿,也有人大半輩子的辛苦錢付之東流,引發借貸糾紛。 

“現在社會上很多人兼職或全職做民間借貸,有時打著擦邊球,很容易被視為非法集資。其實民間放貸人的主體不應該泛化,需要通過立法設定一定準入條件。”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錢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毫無疑問,明確民間借貸的主體是判斷一個人的放貸行為是否合法的前提。在一些國傢和地區,政府要求民間放貸人必須登記註冊或申領牌照。比如南非《高利貸豁免法》規定,機構或個人隻要發放5000美元以下的貸款,不管其利率高低,隻要到管理機構登記即視為合法。而在我國香港地區施行的《放債人條例》,明確“放債人”為任何經營放債業務或登廣告聲明或宣稱或以任何方式表明系從事該等業務之人士。而在我國內地,從事民間借貸的主體多為自然人,一些企業遊走於灰色領域,暗中涉足民間借貸市場。目前在民間借貸登記備案的試點中,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也吸引瞭擁有富餘資金的企業界人士前來登記,但均以個人名義登記備案。 

爭議利率:3個月以下市場化 

除瞭對借貸主體進行規約,民間借貸利率的確定備受關註。業內人士透露,《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的推出將有望實行借貸利率的差異化管制,3個月以下的民間借貸利率應當市場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以當前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核算,民間借貸的利率紅線為24%(約合月息2分)。而記者采訪發現,江浙地區的民間借貸利率月息超出2分的不在少數。“最近幾年,民間借貸利率水平一直處於高位,月息五六分的比較普遍,有的月息甚至高達2毛。”多次接手民間借貸案件的錢梁稱。 

通常來說,民間借貸的利率與借款周期、用款緊急程度有直接關聯。目前,溫州民間借貸市場的利率水平主要有三種:一是陽光化的借貸利率,如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利率整體在月息1.4分左右;二是未公開的“熟人銀行”間的利率,一般視熟悉程度而定,普遍處於月息1.5~3分區間;三是過橋貸款利率,即借款方打時間差,通過民間借貸市場融資還上銀行貸款,再從銀行續貸資金,這種短期急用的資金用款大約兩三天,利率大多觸及紅線。 

結合民間借貸本身的特點,參與研討的專傢提出,按照不同用款周期分類,3個月以下的民間借貸利率應當市場化。“出借方利率低瞭不幹,借款方利率高瞭又承受不起,其實民間借貸利率本身就是市場化決定的。”李有星表示。 

此外,《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也提出通過股權投資、發行私募債、基金投資等途徑融資,增加企業融資出路。攀遠民間借貸網創始人、浙江攀遠律師事務所主任顏貽潘則建議在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引入墊付制度,中介機構可以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還款困難時,中介機構承擔一定比例的墊付責任,借款方事先需承擔一定成本,發揮類似擔保公司代償功能的作用。與此同時,民間借貸的稅收征繳、信息披露及保密制度等問題均需通過立法予以細化。 

最新的消息是,《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正積極開展專傢論證,預計到今年年底管理條例基本上成熟,最後交由浙江人大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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