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安福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安福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安福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2010年3月1日上午,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法官經過3個多小時的調解,古稀老人劉秋生訴劉建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得以成功調解結案。兩位老人盡釋前嫌。

劉秋生與劉建生是鄰居,傢住安福縣橫龍鎮,年齡均為71歲。早在1996年,劉建生傢裡申請宅基地建房,因經濟困難便去求劉秋生幫忙度過難關,劉秋生二話沒說當場借給劉建生3000元錢。這些年劉秋生因年老多病,生活上有瞭困難,遂要劉建生借款,然而得到的回答是沒有錢,因此雙方之間產生瞭矛盾。劉秋生在要賬未果的情況下訴至法院,要求劉建生返還借款3000元。

案件受理後,主審法官深入到兩位老人所在的村瞭解情況,得知兩位老人以前是很好的鄰居,因為借款糾紛,近幾年來雙方及傢庭之間產生瞭隔閡。為瞭兩個傢庭以後能和睦相處,主審法官決定先組織雙方調解。

主審法官通過雙方回憶以前的友誼,以及雙方現在的處境,層層感化兩位老人。經過3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劉建生認為劉秋生以前對自己有恩,現在應誠實履行債務。在主審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劉建生當庭返還劉秋生借款3000元。調解協議簽訂後,劉建生遂通知兒子從傢中送錢到法院,並當場把3000元交到劉秋生手中,案件圓滿解決。

離開法院時,兩位老人緊緊握住主審法官的手說:“你們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你們幫我們消除瞭隔閡,解決瞭糾紛,從今以後我們一定會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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