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8萬寫成80萬馬大哈寫錯借條險輸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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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因一時疏忽,借條中大小寫金額竟相差72萬元,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借款人寫錯的不是阿拉伯數字,而是將大寫的“捌萬”誤寫成“捌拾萬”。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瞭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太倉一市民沈某曾多次向本案的原告王某借款。2009年年初,沈某又向王某借款並出具借條,但借條中的金額大寫為“捌拾萬元”,小寫為“80000元”。後原告王某訴至法院,並主張該筆借款為80萬元,沈某這才意識到自己稀裡糊塗地竟將大寫的“捌萬”寫成“捌拾萬”,真是有口難辯。太倉市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認為,盡管在借條中大小寫金額不一致的情況下小寫金額出錯的可能性較大,但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實際借款金額,並且證人證言、原被告的通話錄音中均反映出實際借款為8萬元,因此查明該筆借款金額為8萬元並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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