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

典當行復核員崗位職責

典當行復核員崗位職責

典當行復核員崗位職責


一、 努力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傢和地方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典當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條例、細則。

二、掌握有關可作為當物商品的自然屬性、經濟屬性、法律屬性,瞭解市場行情變化和經濟信息,並在業務受理上、當物評估中發揮作用。

三、嚴格履行操作流程,典當、贖當、續當及出入庫手續實行“雙人核對”,不得單人辦理,以杜絕差錯發生。

四、票據報銷嚴格審批權限,按照票據所反映的事由、內容和財務的成本、費用分類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及時入賬。

五、開具“當票”必須字跡端正、要素齊全,蓋章規范。當戶本人親自在當票上簽章,留置聯系電話。

六、正確、安全使用和保管鑰匙、印章和空白重要憑證。做到鑰匙隨身攜帶,人離章收,空白重要憑證隨時上鎖。

七、恪守“為民解憂,為企業解難”的宗旨,估價公正、收費合理、講究信譽,並為當戶保密,對典當人的姓名、當物、當金、當期等不泄露、不外傳。

八、安全、正確使用典當軟件。

九、按公司規定處理絕當物。

十、每日及時開、關監控設備,準確記載《當物登記薄》,並在治安支隊規定報送時間前刻錄好光盤。

十一、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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