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賣行“變身”典當行 違規經營存在消費安全隱患 |
遼寧省沈陽市工商局蘇傢屯分局為此提醒消費者,寄賣行沒有從事典當業務的合法資格,一旦發生交易糾紛,權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舊貨寄賣可以用來調劑餘缺、靈活變現,近年來,不少城市出現瞭專門經營寄賣生意的店鋪,受到一些市民的青睞。記者近日從遼寧省沈陽市工商局蘇傢屯分局獲悉,該局執法人員在不久前對轄區的寄賣行進行瞭專項檢查,發現不少存在違規經營典當生意的行為,存在消費安全隱患。 寄賣是指顧客將商品或舊貨送到寄賣行,依據商品的新舊程度和質量,雙方合議價格,由顧客委托寄賣行出售,寄賣行按規定比例收取手續費,其餘貨款交給寄賣者。寄賣行扮演的是替顧客代賣物品的角色。典當則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寄賣和典當是不同的兩種經營行為,寄賣行幹典當業務屬超范圍違規經營行為。 據沈陽市工商局蘇傢屯分局市場監督管理科科長王義成向記者介紹,該局近期對轄區32傢寄賣行進行瞭專項檢查,發現其中有9傢寄賣行在經營典當生意,其外墻上掛著“當”字,門上貼著“抵押借款”、“現金拆借”、“汽車、房產抵押”等字樣。在不少寄賣行,顧客可以用物品包括電子產品、金銀飾品、汽車、房產等辦理抵押借款,無須第三方評估。大部分寄賣行沒有嚴格的審查制度,有的不查驗顧客身份證明和物品所有權證明。有的經營者為規避監管,以其直系親屬的名義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協議,使之成為一般民間借貸關系。 “寄賣行經營典當業務或抵押擔保業務,擾亂瞭正常的金融秩序。”王義成表示,由於寄賣行沒有從事典當業務的合法資格,又缺乏規范的程序制度約束,一旦交易雙方發生糾紛,雙方利益均難以得到保障。此外,當前寄賣行多以個體工商戶的形式存在,其登記手續相對簡單,一旦被查到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寄賣行經營者往往馬上辦理註銷手續,容易導致委托人權益受損。 據悉,蘇傢屯工商分局目前已對存在違規經營行為的寄賣行進行瞭行政處罰,並向其下達瞭行政指導建議書。同時,該局提醒廣大消費者、中小企業,在需要周轉資金和貸款時,不要到寄賣行辦理典當業務,因為一旦發生交易糾紛,合法權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
寄賣行“變身”典當行 違規經營存在消費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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