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陽縣:一起民間借貸演變成的非法集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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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靈山鎮輝嶺村,有一位女農民企業傢名叫馬會賢,她出生於1972年5月。她曾經是一位靠開設煤場起傢,腰纏千萬的個體工商戶,在當地她也算首屈一指。掙錢不忘父老鄉親,她為瞭提高鄉親們的生活水平,租賃瞭國傢廢棄的舊煤礦作為場地,於2007年10月建起瞭曲陽縣奧寶球團廠,安排瞭130餘人當地農村的閑散勞力,部分鄉鄰便將自傢的積蓄拿出來交給她,讓她擴大再生產。當時,該縣隻有三傢這樣的廠子,也是當地政府認可發展的企業之一。她發展瞭、壯大瞭、掙錢瞭,有的人便想投資控股遭到她的拒絕,繼而不測風雲撲面而來,旦夕禍福從天而降。 主要事實經過 2010年8月的一天,有40多個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闖進她的奧寶球團銷售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搶占瞭她的財務室,並把正在辦公的會計轟瞭出去。她也曾及時向當地警方報警,警方也曾趕赴現場,但終因其涉嫌經濟糾紛,警方而未能對她的奧寶球團銷售處進一步采取任何行政強制保護措施。自此,該企業的經營權受到非法控制,4位不明身份的年青人長期霸占並居住在財務室,他們不隻是讓廠子的貨物隻能進、不能出,更為囂張的是將財務室的所有賬目、票據進行瞭銷毀。僅此,直接導致企業損失達二百多萬元,企業被迫停產。 馬會賢,小學三年級文化,沒有法律意識。事件發生後,她在萬般無奈之下,聽取旁人意見,到保定市聘請瞭兩名律師進行法律援助,律師受其委托到企業所在地調查取證時,被留守霸占人員推出門外並砸毀瞭律師的照相機等設備。後來她又多次報案,但因涉嫌經濟糾紛,當地警方始終無法控制事態發展。律師依法向曲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卻不予立案。期間,不止一次地發生聚眾到企業尋釁滋事,並在當地警方的圍觀下,明目張膽的將企業2000餘噸貨物(產品)搶走。目前,警方已為企業追回部分被搶貨物。一傢擁有130餘人的盈利企業卻被當地的黑惡勢力強行霸占和搶劫,即便是企業欠他們的錢,也該到法院按程序起訴,不該觸犯刑法強行霸占和搶劫。據當事人稱:警方於2010年12月28日才給錄瞭口供。直到2011年底,當地警方通知:因涉嫌經濟糾紛,不屬公安機關管轄。 因外欠資金過多被定為非法集資詐騙後企業倒閉 2012年春節前夕,一百三十多名工人都沒有開支、沒錢過年。更為嚴重的是:由於當地黑惡勢力猖獗而導致企業倒閉。部分投資股東親眼目睹企業被搶的慘狀,明知自己投入的資金已根本無法回收,有的服毒自殺,有的意欲上吊,雖均未果,但給社會造成瞭極其惡劣的影響和恐懼。有的工人拖傢帶口流浪異地他鄉,有的女工人因為長期沒有經濟收入無法生活,精神上受到嚴重刺激得病住院。有位工人氣得患瞭腦溢血,沒錢治療、在傢等死,有更多的人是將法人馬會賢堵在傢裡討要工資。在公安不在管轄范圍,法院在管轄范圍卻不立案的前提下,由於當地黑惡勢力得不到鏟除,該企業根本無法恢復生產。大部分投資者見企業還款無望,也隻好向馬會賢索要投資或債務。馬會賢也隻好四處借貸盡力償還。有的則是本加利、利滾利,讓馬會賢簽字畫押。更有甚者,逼迫馬會賢必須以廠房、設備做抵押,如此這般,竟造成馬會賢背負近5000多萬元的債務和無法估量的經濟,精神損失,馬會賢哭訴:“我早想以死‘謝罪’,可那些借給我錢的都是我的親戚、朋友,我怎麼也得想法掙錢還他們啊!”。 為瞭能夠早日恢復以往的平靜,為瞭企業及工人的生存,馬會賢也曾多次拜求當地政府領導、跪請當地政法委書記,渴望領導向該企業伸出援助之手,幫助企業恢復生產,以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有關領導也曾為此而下令,公安局長張廣曾明確表態盡力幫她恢復生產,但直到2012年4月4日(清明節)那天,馬會賢卻在河北省石傢莊市區被曲陽縣警方以“涉嫌集資、詐騙”抓捕,拘押在保定市看守所。 例案分析: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隻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3、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時,具有歸還本息意圖,但在取得瞭公眾存款後,產生非法占有目的,直接實現對公眾存款的占有,並未采取任何欺騙方法不歸還本息,隻能認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不能認定為集資詐騙罪。 4、此罪與彼罪的區分。還有一類行為是行為人合法或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時,並無非法占有目的,但取得財物之後產生瞭非法占有目的,進而侵害他人財產利益,並不構成金融詐騙罪而構成其他犯罪。例如,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後,產生非法占有公眾存款的目的,於是編造各種虛假信息,采用欺騙手段使公眾自願免除其歸本還息的債務,行為人的前一行為依然成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後一行為則成立詐騙罪,而不能成立集資詐騙罪。因為行為人在“集資”時並未產生非法占有目的,隻是吸收公眾存款的意圖,而後的通過欺騙占有存款雖有非法占有目的,卻沒有“集資”行為。 (二)律師意見 律師認為:馬會賢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將其以集資詐騙罪的罪名刑事拘留是錯誤的。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集資的行為。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指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本案中,馬會賢根本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將所借貸的資金完全用於自己企業的生產,也沒有不予償還的意圖;其所借貸的資金都是通過自己的親戚朋友介紹而提供,而且都有借條,約定瞭利息,馬會賢也沒有采取用虛假的的證明文件進行集資,利息盡管高於法定利率,但是,這種行為也僅僅是民間借貸行為。不能以現在經營出瞭問題,不能償還,就認定馬會賢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本案中,導致馬會賢不能償還借款的原因,主要是自己經營的鐵廠,被不明身份的人強行霸占,賬目被毀,實在無法經營下去,才導致資金鏈斷掉,如果企業正常經營的話,其完全可以償還借貸資金。我們不能因為馬會賢出現不能償還的結果,就認定其構成犯罪。這是於法於理都不能成立的。 綜上所述,案情基本如此。目前,據當事人傢屬及部分知情人士透露:曲陽縣警方正在以多種方式對馬會賢“涉嫌集資詐騙”進行“調查取證”。但一些局外人士則認為:如果奧寶球團廠仍就不能恢復生產,如果馬會賢入獄服刑。那麼,眾多的投資者必定會血本無歸,可能會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單從民生的角度分析,也必定會引起“節外生枝”,造成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由此看來,曲陽縣官方是否應該從政治角度考慮,對馬會賢網開一面、法外施恩,幫助她盡快恢復生產,盡早償還其所欠百姓巨額債務。以告慰百姓:“馬會賢還債有望”,確保百姓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 推薦閱讀: 南京擔保業陷入“四面楚歌”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2012-05-08 探尋再擔保中國模式特別報道北京模式的平臺角色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2012-05-08 2012年新疆中小企業擔保額將達200億元來源:天山網 編輯:..2012-05-08 新鄉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資格認定企業名單公示來源:大河新鄉網 編..2012-05-08 吉聯擔保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來源:吉林商務廳 編..2012-05-08 |
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
河北省曲陽縣:一起民間借貸演變成的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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