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契見證典當歷史 騎墻印是仿偽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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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頒發的邕寧縣土地房產證 清代廣西的印刷體地契 老地契承載豐富歷史信息 祁兵是廣西錢幣博物館的知名錢幣專傢,他除收藏錢幣外還收藏瞭大量的老地契。祁兵說,老地契就像今天的房產證、住房交易合同、契稅完稅證明……這些書面證明材料是如今許多個人、傢庭的重要物件。同樣,在過去的年代裡,地契的地位也是相當重要的。 據介紹,地契,是古代至民國時期民間在土地兌換、租借,特別是買賣當中普遍流行使用的一種民間文書憑證。地契所用紙張多以當時的棉紗紙、草紙和土紙為文書用紙。在祁兵的收藏品中,記者清晰地看到這些紙張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表層並不光滑,雖然比較薄卻很有韌性。契約內文均以毛筆書寫,小楷、草書居多,行文具有統一模式。在清代,地契的書寫人都是書法較好且以此為職業的人。契約中的內容一般包括賣地人的姓名、賣地原因、所賣土地編號、土名、稅畝、四至、買主姓名、價銀等等。其落款均列有“知見人”、“代字人”和年月日等相關條款。此外,有部分老地契是印刷而成,在姓名、時間、交易物等處留白,由交易雙方具體填寫。 祁兵的收藏以清代、民國時期地契為主。祁兵說,土地在清代被頻繁買賣,其軌跡又都要記載在地契上,而采任種方式進行買賣,在每張契約的開頭必須寫明。當時的買賣主要有“絕賣”和“活賣”之分。“立賣斷絕……”、“立賣決斷……”,以這樣開頭的地契表示絕賣,這種“賣地”即一次性的土地所有權轉移。而“活賣契”,則是為賣主保留回贖權的契約,最通用的形式應是典當契,活賣的土地往往是可以耕種的田地。“立典田人……”這是活賣契與絕賣契在文字表達上最為不同的地方。而活賣契不同之處還在於,根據清初政府法令規定,典當田地不必到官府登記納稅,自然也就不要辦理過割納田賦的手續,田賦仍由典當人繳納,但需受典田地人補交給典當人。同時在契約上規定典當期限,過期不贖,否則要重新立絕賣契。 祁兵多年前便開始關註老地契收藏,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感覺到老地契承載瞭豐富的歷史信息。 “指天發誓”、“天理良心”見證土地交易 祁兵的地契藏品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大部分都是廣西、南寧本地的地契。不過,在藏品上卻難見到“南寧”二字,更多的是“宣化縣”的說法。祁兵說,古代南寧歷來都叫做“宣化縣”,直到民國元年才廢宣化縣,後來才改稱廣西省政府。 翻看這些已經發黃,甚至有蟲蛀痕跡的老地契,給人帶來一種強烈的歷史沖擊感。其中所包含的濃濃風土人情味,又讓人不禁會心一笑。如今的房產交易中,大傢並不會在房產證上寫明自己為什麼要賣房子,可是古代人卻是“無事不可對人言”。在祁兵的一張清代地契上,就寫有各種原因,多是經濟困難、傢庭開支不足等。比如說一張清代地契上,“立賣斷絕田契人,某某某,因老父身故,生為女子,年大出嫁,乏用,兄商議情願將祖置幾分土……以鬥五開原載苗米七合五勺出賣”。從內文上就可以看出,賣地人傢中發生瞭什麼變故。此外,指天發誓、口頭保證這些在現代人看起來不太“靠譜”的交易保障形式,對於古代人來說卻是應用廣泛。在不少老地契上,都有“天理、良心”的字樣,一些立賣斷絕的地契,交易人為瞭報答自己賣地的決心和信用,還要加上“一棄幹休日後再無爭贖,心痛等情”、“兄弟子侄再無生端反悔”、“授一罰十,甘罰無辭”等的話語。 推薦閱讀: 淺談典當行與銀行的競爭與融合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興達典當有限公司首筆林權典當借款成功發放來源:安徽省蚌埠興達.. 武漢謙和典當總經理高鵬:男人都是野心傢來源:荊楚網 上海黃金交易所2010年7月26日交易行情來源:上海黃金交易所 數量多、質量好——梁溪典當公司的房貸特色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淺議典當行業前景展望之農村市場來源:中國典當聯盟網.. |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老地契見證典當歷史 騎墻印是仿偽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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