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個稅標準提至2000元 稅務總局新規為個體戶減負

個稅標準提至2000元 稅務總局新規為個體戶減負

個稅標準提至2000元 稅務總局新規為個體戶減負


?   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由1600/月提高至2000/月。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24000/(2000/)

  這一規定自200831日起執行。

  此前的扣除標準一直是19200/(1600/)。專傢認為,新的扣除標準將減輕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稅收負擔,有利於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這份名為《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還指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這一規定自200811日起執行。而根據此前的法規,從業人員的工資扣除標準,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國傢稅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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