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臺灣新開典當行須過“籌設期”

臺灣新開典當行須過“籌設期”

臺灣新開典當行須過“籌設期”


   由於經濟的不景氣,越來越多的臺灣人開始光臨典當行,這使得臺灣的典當業生意顯得很不錯。說到臺灣的典當業,首先要關註的就是其實行的《當鋪業法》。過去,臺灣一直以《當鋪業管理規則》調整典當業,該規則於1940年制訂,施行瞭60年。2001年6月,臺灣頒佈實施瞭《當鋪業法》,從而廢止瞭《管理規則》。這表明,臺灣典當法規的立法級次得到提升,更加有利於規范島內的典當業。

新舊不同

  根據《當鋪業法》的規定,相比之前,在臺灣設立典當行門檻有所提高,市場準入附加瞭新的條件。如該法第四條規定:“自本法施行後,第一年每增加3萬人籌設一傢(典當行),第二年起每增加2萬人籌設一傢。”同時規定,設立典當行必須經過一定的“籌設期”,“申請者取得籌設同意書後,應按指定之期限籌設完成,並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勘驗,經勘驗合格取得許可證。而這二項條件在以前從未有過。

  在臺灣的這一法規中明確指出,典當指當戶以“動產為擔保”與典當行發生的借貸行為。同時規定,典當行不得收當有價證券及各種存款憑證、機關印信及其他政府機關管理之財物、軍警制服及其他附屬物品等。但對於房地產等不動產抵押業務是否允許典當行受理,卻隻字未提。相比之下,舊法中則連動產為擔保也未曾提到過。

  而在相關費用方面,舊法允許典當行收取當息、棧租費和保險費,新法則規定:“當鋪業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而且新法明確規定瞭息費標準,即典當月息最高不超過四分,倉棧費最高不超過典當金額的5%,二項合計可達9%。

  舊法規定絕當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新法在此基礎上重新規定為“當鋪業之滿當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少於3個月者,概以3個月計之。”這就是說,任何人典當必須3個月後才能絕當,不滿3個月則典當不得進入絕當程序。在這3個月當中,當戶可以隨時贖當,但必須依法按期清償息費。

  新法中出現的重大修正就是關於絕當品的變賣瞭。據悉,之前在絕當後,“當鋪業將原物變賣”。然而對於此,新法中卻寫得很明白“屆期不取贖或順延質當者,質當物所有權移轉於當鋪業。”這表明,對於絕當物品,典當行有權依法予以沒收,不再啟動清算程序——如變賣或拍賣,而是可以獲得其所有權,與原當戶無關。此項規定與香港典當法規相同,與英國、新加坡等國的典當法規相似。

口號響亮

  俗話說幹什麼吆喝什麼,臺灣的許多典當行便是如此。它們有十分明確的經營宗旨,並且通常喊出響亮的商業口號。

  位於臺北的貴人當鋪,向社會公眾亮出的招牌是“政府立案質借處”,自稱“金融便利商店”的另一傢茂順當鋪,除堅持24小時營業外,還十分親切地向客戶招徠:“來茂順,保證給您驚喜!”“您最安心的選擇!”

  為瞭擴大市場份額、提高典當企業知名度,臺灣彰化縣的九九當鋪有一系列的商業營銷口號抓人得很。如該當鋪稱:“正大光明的當鋪,可信的心腹”,又有:“手續簡單,有求必應”、“低額利息、高額貸款”等等,今廣大當戶倍感溫馨,百當不厭。

  還有一傢臺北的聯光當鋪,盡管它在臺南、桃園和新竹各開有一傢分支機構,但使用統一的商業口號,叫做“政府立案,息低保密”。

  當地的嘉泰當鋪則說:“政府立案,專業經營,合法利息,即時放款”,給當戶吃瞭顆定心丸。

  最有趣的要屬臺灣的中信當鋪,它不但發放質押貸款,滿足廣大當戶的融資需要,而且註意分析當戶在典當交易過程中的心理狀態,誠意解除其礙於情面的後顧之憂。如該當鋪這樣說:“金錢三不便,皇帝也會欠國庫;周轉臨時失靈的朋友們,不用怕,我們隨時會為您解決困難的;既不要背負人債包袱,也免除精神上的壓力;何樂而不為呢?”對此,另外一些典當行則遙相呼應。淡海當鋪稱:“估價最高,安全保密,金額大小不拘,免費代客鑒定”,揚泰汽車融資公司則說:“放款迅速,當日撥放;彈性計息,可逐筆還款,節省利息;”且當物保管“安全可靠”。

  綜觀臺灣典當行的種種商業口號,的確能使人頗受啟發。經營典當也要善於開拓,要有很強的市場意識和公關手段。否則,孤芳自賞,坐井觀天,等著別人向你借錢乘機宰一刀,永遠也別想把生意做大,還會壞瞭典當企業的名聲。

面臨尷尬

  由於經濟不景氣,臺灣許多民眾開始以典當度日,致使當鋪生意十分火爆。但是因有當無贖,故臺灣一些典當行面臨“當光”,即資金窮盡的窘態。這使人再次感到,典當交易的風險之一便是實際資本金不足,資本充足率嚴重下降,致使死當率上升,直到當得一幹二凈,無力放貸,壞賬率100%。

  而在另一方面,經濟不好讓意氣風發的民代甚至建設公司老板,都把傢中的值錢珠寶拿到當鋪典當求現,也讓當鋪絕當品不斷增加。

  比如在去年年底的一場年終出清拍賣會上,閃著耀眼光芒,拿在手上幾十萬起跳的價格,滿滿一桌的珠寶鉆石,總價少說2億以上,全部都是當鋪賣不出去的絕當品,300萬鉆石拍賣隻要65折,100多萬就買得到,這樣的價格外面還真是買不到。再例如紫翡翠手鐲市價少說50萬,會上隻賣5000元;肖邦鉆表外面賣78萬,現在隻要23萬,比3折還要低;還有知名人士求現的笑面佛翡翠,150萬降價變成20萬。值得一提的是,一款12克拉的鉆戒是建設公司老板送老婆的定情之物,也變成瞭當鋪的絕當品之一,1800萬的價格隨之下降到300萬。

有關業內人士表示,折扣這麼低,就是想趕在過年前,把這些絕當品變成白花花的現金。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