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 借錢“生錢” |
時間:2013-04-08 11:33:18 作者:黃金生 來源:本報網 隨著房地產中介的日益發展,為追求利潤而不擇手段的中介“黑”做法也讓很多消費者吃虧上當。近日,有媒體曝光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員,通過辦理業務時間差,產權交易過程中首付款到賬既可辦理過戶等漏洞,騙取客戶數套房屋用於抵押貸款,給客戶帶來瞭巨大損失。這樣的案件在中介行業雖然很震動,但卻也並非偶然,日常經營活動中,為瞭追求利潤,誇大其詞、無中生有、兩頭吃的現象更是比比皆是。 委托買賣莫輕率 □ 實習記者 黃金生 公證書本來是對於合同等相關事務的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但是就是這樣一張公證書,也能讓中介公司利用的其中的奧妙賺到錢。 傢住北京通州八裡橋的胡鳳蘭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在北京有4套回遷房,2012年3月,自己想把位於通州區京貿傢園的一套70平米的房子賣掉,因為距離比較遠,就把房子委托給瞭一傢中介公司作為代理,並和中介公司談好瞭自己的低價,中介公司要求胡女士簽訂瞭一個委托合同,並到公證處做瞭公證。“沒想到我這個虧就吃到瞭公證合同上,我當時委托中介公司全權處理這套房產,最低價格140萬,中介公司如果低於140萬成交就會通知我,但並沒有約定高於140萬成交要把錢全額支付給我。房子在4月末成交瞭,去簽合同時我才知道成傢價格是160萬,但中介公司根據合同隻給我140萬,我自己還負擔瞭一部分中介費用。我拿著合同去咨詢律師,律師告訴我說你的合同就是這麼寫的,而且經過瞭公證所以中介公司給140萬也並沒有違規,我自己吃瞭20萬的啞巴虧。”胡女士說。 長春市金證公證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像胡女士這種情況,合同經過瞭公證,那麼你的房屋處置權就等於自動轉移瞭,自己在合同上時能收到低價14萬,等於是中介公司一分錢沒掏就得到瞭一套房子的處置權,而且是底價處置,高於的部分中介公司會合理賺到,而低於這個低價中介公司確不會給你補償,所以在做合同公證時一定要先仔細閱讀合同,否則一旦進行瞭公證那麼合同就很難被推翻。”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王東律師告訴記者,這種利用消費者對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的欺詐行為很常見,特別是對於授權合同,一般人都不會防范欺詐,因為既然你自己想授權給別人,你就從心理上是相信的。但這種授權合同所授權的范圍和授權權限都十分重要,特別是很多人中介公司都要給你寫上“特別授權”,等於是中介公司得到瞭你所有的房屋處置權,賣多少錢都是他們說瞭算,你自己隻能是享受自己房子的低價。一旦因長時間房屋沒有成交,而房子價格出現瞭上漲,那麼吃虧的就隻能是消費者。 王東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授權合同時,一定要具體到授權范圍和授權權限,不能全權委托,而且要約定授權期限和撤銷授權的條件,否則一旦公證瞭授權書,消費者很難撤銷,一旦產生法律糾紛,自己的權利就會受到損害。 便宜房子 宣傳中才有 □ 實習記者 黃金生 “中介發佈一些比較受歡迎的房源信息,但你去看房時才發現,這些房子要麼已被賣掉,要麼就是貨不對板,價格也貴出數萬元。” 長春營燦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劉小姐表示,同一個房源一般會放出一個比市場價低的價格,另一個則和市場價持平,如果消費者根據放出的低價來咨詢,中介一般都會稱該房已賣或被訂,然後趁機推薦新的房源。其實還就是那套房。 長春市民孫靜最近就經歷瞭一件這樣的事情,她介紹,自己2012年10月,通過某房地產中介網站相中瞭一套位於長春市凈月區水鄉人傢的106平米的房子,當時中介公司的發佈的圖片和房型自己都很喜歡,價格也略低於周邊小區的價格,可是當孫靜聯系這傢公司時,工作人員卻告訴她這套房子已經賣出去瞭,同樣戶型的還有一套不過價格要高出10萬元,“中介人員告訴我說,那套房子已經沒有瞭,不過和這套房子同一棟樓的還有一套,價格要高10萬元,我就和中介公司的人員去看瞭另外一套房子,可是我一進到屋裡我就發現瞭,原來屋裡的陳設和網上的照片是一樣的,網上的那套低價房子就是這套房子,低價隻不過是要引誘我來看房,趁機再多要錢。作為中介公司不應該用這樣的噱頭來誘騙消費者看房,應該誠實守信,不應該作為銷售的噱頭,如果經常這樣做,就會讓消費者對這傢公司產生反感,想買的也都不買瞭。” 劉小姐告訴記者,在整個房地產中介行業這樣用低價做誘餌,引誘客戶前來看房,趁機來推銷高價房子的做法很普遍,這樣的事情不但存在於房屋買賣之間,就是在房屋租賃交易的時候也會出現。 “一般在網站的登的房屋出租信息都是便宜到讓你心動,當你打電話過來時就會告訴你房子剛剛租出去,還有一天差不多的,可以先來看看房子,這樣我們就可以直到客戶的需求瞭,然後根據你的需求來推薦你想租賃的房屋,從而賺取中介費。”劉小姐說。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薛勇介紹,中介公司的這種虛假宣傳已經構成瞭欺詐,雖然沒有給消費者造成實際損失,但卻已經涉嫌虛假廣告。消費者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特別是如果發現其低價房和高價房其實就是一套,那麼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按照廣告中的價格成交,因為廣告可以作為一種合同要約,隻要廣告中承諾的價格,真實的房源存在,那麼就說明中介公司是真實意願的表現,如果中介公司拒絕成交,消費者也可以起訴中介公司,要求法院判決成交。 薛勇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房屋交易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中介結構,並簽署國傢相關部門制定的制式合同,對於合同條款應仔細閱讀,以免在交易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過戶拖時間 占款牟利 □ 實習記者 黃金生 很多消費者通過中介公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都會發現,中介公司往往以各種各樣的理由要求買房把房款打到公司的賬戶上,名義上是要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實際上中介公司會通過拖延時間的做法,占用賣房人的款項挪作他用,時間長的甚至有一個月之久。 一位長期在房屋中介工作的李先生透露,現在一些中介在與消費者簽三方協議時,會盡力勸說買賣雙方從中介公司過款,買方要在去房管局簽買賣契約之前將全款(如果是一次付款的話)打到公司賬上,但中介退款給房主的時間卻是新房本下來後3日內,名義上說是要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這期間有長達半月甚至一個多月之久的時間差。有滾動資金在手裡,中介就可以利用別人的錢去生錢。 “有很多一次性付款的房屋都是被要求打到公司的賬戶上,中介公司向買房者表露的意思是要保護其能正常的拿到房子,而向賣方保證的是避免其到時候拿不到全款產生法律糾紛,作為中介機構一手托兩傢無可厚非,但中介公司往往會在時間上做手腳,比如說去辦理產權時無故拖延,找理由一次次的辦不成,北京的房子動輒都是幾百萬一套,在中介公司的賬戶上就會被用來當作公司倒賣二手房的首付,而用別人的錢來賺錢。 如果一旦發生中介公司自己倒賣的二手房無法出手,就會拖延交易雙方的交易,使消費者蒙受損失。這樣的事情在很多公司都發生過,所以消費者在選擇中介公司擔保付款時一定要謹慎。”李先生說。 通過李先生介紹,記者聯系到瞭一位叫劉志遠的賣房者,劉先生介紹,自己2008年通過中介公司賣瞭一套400萬的房子,當時買傢付的全款,中介公司就遊說雙方讓把款打到中介公司的賬上,過戶完成後再付給劉先生,“我當時也沒多想,有個機構作為中間人可以相互擔保也不錯,在後來辦理過戶時,中介公司卻給我找瞭很多麻煩,不是說今天沒人辦公,就是說手續不全,或者就是辦理業務的人出門瞭拖幾天。一來二去的拖瞭我一個半月才辦完。又以周末不能付款,財務不在等理由再拖瞭我半個月,我才拿到我的房款。400萬,我兩個月的利息都損失瞭,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中介公司拿瞭我的房款去買瞭另一套房子,占用瞭我的錢還不給我利息,我覺得這樣的做法很不道德。”李先生說。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王東律師介紹,如果第三方機構擔保房屋交易,消費者在簽訂擔保合同時一定要明確付款日期,例如房產證幾個工作日可以完成辦理,辦理完房產證幾日內付款。也要簽訂違約責任,以免被中介公司占瞭便宜還不知道,特別是如果中介公司投資失敗,消費者就會吃更多的虧,選擇第三方機構一定要十分謹慎。 王東建議,這樣的房屋交易看,也可以選擇銀行擔保,買賣雙方到銀行辦理一個存折,和銀行約定一個付款條件,雙方交易完成後,賣方就可以根據付款條件拿到房款,而且還會有利息收入。 中介當二房東 套住雙方 □ 實習記者 黃金生 很多租房者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和你簽訂租房合同的是中介公司,而不是房主本人。中介公司隻會給你出示一張經過公證的授權合同。豈不知其實房租的價格沒有那麼貴,而是中介公司從中賺瞭差價。中介公司既套瞭房東,又套瞭消費者。 長春營燦房地產中介公司營銷經理崔紀告訴記者,有很多中介公司的業務人員都是靠吃房租差價來賺取高額利潤的,而在整個過程中,中介公司也唄蒙在被裡。 “因為業務員是最知道市場出租行情的,也是和消費者接觸的直接責任人,他們有時候覺得房子出租的便宜,就會自行租下來,然後再通過公司轉租出去,而賺取其中的差價,我們公司每年都會因為這種違規有行為的工被開除。”崔經理告訴記者。 北京通州區的胡女士也遇到過這種情況,因為自己的房子比較多也比較分散,所以就想一次多簽幾年合同,位於北京市朝陽北路的一套房子就和小區門口的一傢中介公司一次簽訂瞭3年合同,由中介公司的業務員來整體負責出租,業務員按照每年來付房租。“我也是覺得挺省心的才委托他們出租,可是到我三年期滿去收房子時才發現,原來房子從我最初的每個月2500元,已經被中介公司3500元租出去瞭,這三年我圖省事損失額不少錢。”胡女士說。 而租住胡女士房子的董小姐也是一肚子委屈,董小姐告訴記者,自己已經在這住瞭三年,中介公司每年都會說房主要求漲價,而且房租 一天都不能拖欠,否則就趕著你搬傢。“一年合同期滿,中介公司就會有好幾個人一起上門,當場提出漲價,如果不同意就讓你趕緊搬傢,屋內的墻壁都要求我出錢粉刷,甚至是地板上有個腳印他們都會說我損壞瞭房屋,威脅我扣我的押金。如果早知道中介公司是二房東,我早就不和他們簽合同瞭。”董小姐說。 而在北京昌平北七傢居住的張佳佳也遇到瞭這樣的情況,據張小姐介紹,自己剛開始是從中介公司找的房源,也見到瞭房主,價格都談好瞭,但因為有點事情就耽誤瞭一個月才過來,簽合同時沒有見到房主,因為事先見過也就沒在意,“過瞭一年以後中介公司來收房租,而且要求漲價500,我要求見房主和房主溝通,中介公司說這個房子他們公司說瞭算,房租早就付給房主瞭。如果我不接受漲價,他們就隻給我一天時間搬傢,而且屋內的設施磨損、墻角損壞都要扣我的押金。因為他們拒絕我和房東見面,所以我就退租瞭,不過被他們連哄帶嚇的扣瞭我1000多的押金。我後來通過別的方式聯系瞭房東,房東告訴我說是他們和房東講我要一起租三年,所以很便宜的就簽瞭租賃合同,哪知道竟然是讓中介公司做瞭二房東還賺瞭錢。”張小姐說。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東介紹,在簽訂租房合同時,即使是通過中介公司的介紹,也要和房主直接簽訂,因為隻有房主才是房子的合法擁有人,如果遭遇二房東,哪麼自己的權益很那得到保障。特別是如果是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個人行為,租賃者付完租金後,有可能還被房主收房租,這樣的案例消費者很難討回損失。 王東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核實房主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避免遭遇二房東而上當。 責任編輯:南宮 |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房屋中介 借錢“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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