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發展我國經濟需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發展我國經濟需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發展我國經濟需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與西方的城鎮化建設發展進程不同,西方是人口老齡化之前,就完成瞭城鎮化、工業化進程,而我國城鎮化道路才剛剛開始,就面臨著人口老齡化、社會保障負擔加重、工業化進程持續、環境惡化等多重社會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資金、財力的支持對我國城鎮化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也就意味著要實現城鎮化建設必須同步實現金融對城鎮化建設鼎力支持,就是要求實現金融城鎮化建設。

由於我國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西部存在著非常豐富的資源,而這些地區又是我國城鎮化最慢未來發展空間最大的地區。那麼在金融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就應更加關註中西部地區的特點,有的放矢地進行合理規劃,重點關註資源的有效利用,充分發揮地區生態特征,努力將原有的粗放型模式轉化成集約型、精細化的模式,結合西部資源(600139,股吧)開發和對環境生態的要求進行金融定制扶持和培育。同時在金融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更加註重金融創新。

進一步完善金融組織體系,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進一步完善新型城鎮的金融組織體系,形成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民營性金融等多種形式並存的金融服務格局,不斷提高城鎮建設的金融服務覆蓋面。發展壯大地方股份制銀行,加快推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和組織發展。對落後地區逐步引入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多元化的金融機構,多種金融平臺機構互相合作形成融資通道,為鄉鎮地區融資提供更加高效、安全、快捷、多元化的選擇,為城鎮經濟主體提供個性化投融資和保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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