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通過 教育經費向農村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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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傢寶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 教育經費向農村傾斜

  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

  研究部署加快氣象事業發展工作

 

  新華網北京1月4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傢寶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研究部署加快氣象事業發展工作。

  會議聽取瞭法制辦關於義務教育法修訂情況的匯報。會議認為,1986年7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對基本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質,發揮瞭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義務教育出現瞭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義務教育法進行修改、完善。

推進素質教育的科學發展
農村義務教育錢有瞭著落
教育部就教師待遇和投入答記者問

  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

  1、保障義務教育經費,要求制定適應義務教育基本需求的有關經費標準,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義務教育經費並負責落實;

  2、實施素質教育,規范教學內容,嚴格課程管理,將德、智、體、美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能力;

  3、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經費投入要向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和教師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特別是到農村任教,采取措施促進學校均衡發展;

  4、加強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安全,規范學校收費;加強教師培養和管理,提高教師思想道德和教學業務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條件;減少教科書種類,提高教科書質量,降低教科書成本,防止利用教科書非法牟利。

 草案還規定要建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目標責任制,並對違反本法的行為規定瞭嚴格、具體的法律責任。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新增內容: 由原來《義務教育法》的18條增至95條

  新增內容基本涉及社會普遍關註的重點、難點問題,包括貫徹國傢教育方針和提高教育質量問題,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均衡發展問題,傢庭貧困學生、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殘疾兒童平等受教育權問題,以及課程和教科書問題等。全文

   深入解析: 新義務教育法三大變化

  這三大變化主要體現在,一是中央和省市財政首次聯合加大經費投入,首次強調瞭政府在義務教育上也應負有責任;二是首次提出義務教育向均衡化方向發展,原來義務教育註重重點發展,均衡發展對於不同地域全面推進義務教育發展非常有利;三是對義務教育的要求提高瞭。全文

  會議聽取瞭氣象局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有關情況的匯報。會議認為,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提供準確及時的氣象預報警報服務,對於提高全社會防禦自然災害的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提出瞭未來五年和十五年氣象事業發展的目標。到2010年,初步建成結構合理、佈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和科技支撐保障系統;到2020年,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現代化體系。為實現這一目標,會議要求,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強氣象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加快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建設,完善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建立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和公共氣象服務體系,提高預報預測水平。二要發揮氣象綜合保障作用。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強化農業氣象服務工作,加快交通、空間天氣監測網絡建設。三要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認真做好氣候資源普查、規劃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建立應對突發災害事件和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機制。四要推進氣象工作的法制、體制和機制建設。健全氣象法規與標準體系,強化規劃引導和行業管理,增強氣象科技創新能力。

  會議還研究瞭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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