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職工提取公積金償還房貸的,其時效和次數介紹 |
| 蘭州的馮大山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員,今年34歲,愛人在蘭州市一傢報社工作。兩人是2008年的時候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如今已經換瞭4年多,自從有瞭孩子傢裡的開支就比較大瞭。於是馮大山想把自己的公積金提取出來,用來償還房貸,於是想瞭解一下: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效和次數一些規定介紹。 針對馮大山的這個問題,借貸網的小編可以為其回答,根據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規定可知,在償還住房貸款期間的,憑有效證明材料原則上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職工在還款期內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以在還清商業性住房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一年以內一次性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但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已償還貸款本息額。
這個問題,您知道瞭嗎?如果說廣大的蘭州市民想要瞭解更多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問題,歡迎登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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