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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價值確定
應收賬款的價值金額不僅是放款決策的基礎依據,而且更為關鍵的是,質權能否最後完整實現,完全取決於應收賬款的最終變現資金大小。因此,對該類業務而言,評估應收賬款的價值至關重要。
(1)信息不對稱判斷
現實中,局內人(如所有者、管理者等)與局外人(如放貸人、投資人等)對企業信息瞭解差異度的嚴重性是與生俱來的。當然,放貸人可以借助財務分析、訪談調查、征信查詢等手段盡可能多地掌握信息,但局內人天生就有一種向局外人隱瞞企業真實狀況的傾向,甚至故意欺詐,且局外人瞭解企業真實情況的時間要明顯滯後於局內人。所以,信息不對稱對放款決策的影響是重大的。
為解決因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決策風險,在業務實踐中,放貸人必須將應收賬款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資格審查放在並列且同等重要地位。正是基於應收賬款質押的特殊性,應收賬款債務人作為密切的第三方,放貸人應通過對其實施適當、靈活且雙方認可的幹預和監控機制,即當應收賬款出現數量增加、減少或質量變好、惡化時,放貸人可以及時準確地采取相關措施。放貸人對這種及時有效的信息發現,取決於其與應收賬款當事人雙方在業務開展全過程中保持聯系和溝通的緊密度。
(2)風險等級評定
通常情形下,應收賬款風險等級評定分為兩部分:
第一,同行業對比。主要參考如下財務數據:①資產負債表重要指標如總資產、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以及總負債和股東權益、應付賬款、短期借款、長期負債等。②損益表重要指標如銷售收入、銷售成本、毛利潤、經營利潤、利息費用、稅前凈利潤等。通過對各種財務比率的計算結果及關聯性分析,可以反映出應收賬款持有方與同行業相比後的基本狀況。
第二,整體合理性判斷。與其他決策評估相比,應收賬款整體合理性判斷比較簡單也易於操作。主要參考數據或指標有如應收賬款集中度、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折扣、退貨、核銷總比重等。需要註意的是,應辯證的看待應收賬款集中度這一指標。在一般情形下,應收賬款越分散對借款人將越有利。但實際業務中,如果應收賬款債務人市場地位處於強勢,那麼應收賬款回款的可能性就越高。所以,在確定基本等級時,還應考慮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市場地位、可持續發展性以及應收賬款當事人雙方之間的關系等因素。
(3)不合格應收賬款剔除
對不合格應收賬款進行甄別和剔除是評估應收賬款的價值的最後一環,也是確定放款依據最關鍵的一步。實踐中,不合格應收賬款具有如下特征:
①賬齡已超過90天的;
②針對同一購貨方,有30%的賬齡已超過90天的;
③當事人雙方互為應收賬款持有方;
④因折扣、退貨、核銷等所產生的年加權平均百分比金額;
⑤應收賬款債務人有多次不良信用記錄的;
⑥關聯交易產生的應收賬款;
⑦集中度嚴重單一且偏高的應收賬款;
⑧雖已開發票但尚未發貨的應收賬款;
⑨單筆超過總應收賬款金額40%的應收賬款;
⑩境外應收賬款等。
(4)質押率
從理論上講,在準確和充分剔除不合格應收賬款後,所有合格應收賬款均可以作為放款額度的基礎。但與一般貸款定價相比,應收賬款質押價格中的風險報酬與管理費用因素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對此,在確定質押率時,除考慮應收賬款本身質量的高低、監控成本、清算費用以及各種可能引起應收賬款貶值情形外,還應當參考其他因素,如宏觀經濟、所處區域、行業狀況等對回款所產生的影響。
結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統計數據分析,大多放貸人選擇瞭合格應收賬款總額的30%~80%作為質押率。也是基於應收賬款質押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在業務實踐中需要對質押率的選擇確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諸如產品或服務是否具有競爭優勢、是否有良好的商業模式等。當然,操作的終極目標隻有一個,即在清算時的應收賬款變現價值要大於放款金額。
3.應收賬款質押登記
根據《物權法》及《辦法》規定,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1)質押登記的相關主體及登記方式
現階段,我國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是通過互聯網以電子方式進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為我國第一個基於現代動產擔保登記理念建設的登記系統,具有高效便捷、查詢方便、成本低廉等特點。該系統的核心理念是質權人在什麼時間對質物享有質權,登記的目的在於讓公眾及潛在的質權人知曉該應收賬款已經設置瞭登記。登記內容由當事人自行錄入,主要包括質權人和出質人的基本信息、應收賬款的描述、登記期限及登記附件等。
(2)應收賬款質押的效力
應收賬款質押一旦成立,可產生以下效力:
①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在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債務未獲清償的情況下,有權就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進行處分,並就處分收益優先於應收賬款債權人和其他任意第三人受償。
②行使代位權。在質權存續期間,一旦質權人發現出質人有惡意放棄、減免、向第三方轉讓出質債權的情況,有權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不適當行為。在質權人通過自身條件制止無效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當事人損害自身債權的不當行為予以撤銷,或者就質權人行使質權的有關事項做出裁判。
③追索權和追及權。在出質應收賬款債權本身同時附帶有一定的抵押、質押或保證等擔保的情況下,應收賬款的質權人除瞭對應收賬款進行正常追索外,還可以對其附帶的擔保進行追索。
(三)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主要風險分析
相對於傳統貸款風險而言,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風險特征有其不同之處。具體業務實踐中,該業務的風險主要源於借款人實施欺詐行為、借貸資金使用失敗以及應收賬款自身質量出現惡化等。
1.質權成立風險
設立的質權是否成立、質權能否最終實現,與產生該應收賬款的基礎合同效力密切相關。或換言之,如果應收賬款基礎合同因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不能實際履行等情形而被認定為無效,則將直接導致該質權效力的喪失。
2.價格虛高風險
一是基礎合同有關價值條款存在瑕疵,如定金方式、定價選擇權等,可能對實際履行應付價造成虛高影響。其二,如發生折扣或退貨等情況,則會稀釋應收賬款價值,從而造成質押的債權與最終實際應付價的差額風險。
3.抗辯權風險
在應收賬款基礎合同履行過程中,即使出質人已經提供貨物或服務,應收賬款債務人也可就義務瑕疵情況提出抗辯。當應收賬款債務人行使抗辯權時,應收賬款將會處於不穩定、不確定的狀態,甚至可能直接制約應收賬款質權的實現。。
4.抵消權風險
如應收賬款債務人和出質人互有持有同種到期債務時,應收賬款債務人可能隨時會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99規定,單方主張將兩方債權予以抵消,從而使已設定質押的應收賬款質權歸於消滅。中國典當網
5.解除權風險
《合同法》第93和第94分別規定瞭合同的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情形。基於此,應收賬款質權自成立之初就可能處於風雨飄搖之中,隻有在出質人已經完全充分履行合同義務後方得以確定。
6.償付能力及信譽風險
償付能力風險是針對應收賬款債務人而言的,也就是說,如果應收賬款債務人在應收賬款到期後喪失償付能力,或者與出質人串通,惡意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債務、改變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情形發生,對此,已設立的質押也必然成為空中樓閣。
7.登記失效風險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雖解決瞭應收賬款無債權憑證問題,但在現實交易中,出質人與質權人的權利與義務歸根結底是來源於雙方簽訂的合同,而非登記,登記的作用僅限於公示。一旦所登記的質權與真實權利不一致時,將以真實權利為準。那麼,質押登記便失去瞭實際意義,質權也就轉換成信用保證類債權,從而喪失特有的優先受償權。
8.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引發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發生損失的最直接原因之一。此類風險具有隱藏性、潛在性及突發性等特點,較難防范與杜絕,一旦發生可謂“猛於虎”。道德風險多以欺詐為表現方式,貫穿於整個業務過程中,可謂復雜多樣、無處不在,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第一,故意欺詐。有些借款人在借貸關系確立前並無意欺詐動機,多因自身陷入財務困境時才實施欺詐。比如:①粉飾財務報表,讓質權人對其產生實力較強的印象;②在長期合同項下,不按進度比例確認入賬金額;③掩蓋關聯交易事實;④隱瞞影響生產經營的重大事件;⑤未將已發生的折扣或退貨從應收賬款中剔除;⑥因自身管理不善導致應收賬款回款資金被挪用等。
第二,惡意欺詐。有些借款人從借貸關系一開始就故意實施欺詐,防不勝防,且具有很強的“殺傷力”。比如:①虛構應收賬款;②開具空頭發票、提前出具發票,甚至偽造發票;③虛假評估應收賬款回款凈額,造成應收賬款實際金額不實;④將已清償但未入賬的應收賬款用於質押;⑤收到回款,不予以提存或提前還款,秘密用作其他用途,導致第一還款來源喪失;⑥放棄或向善意的第三人贈與、轉讓應收賬款權利;⑦以“倒簽”手段將已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轉讓等。中國典當網
(四)風險管理與動態監管
如前文所述,在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要素中,傳統類風險不但繼續存在,而且還增加瞭其他風險種類。因此,放貸人不僅需要關註法律風險,更要重視商業風險和道德風險,並盡可能地多渠道得獲得應收賬款的相關信息。
1.約定周密的風險防范條款
使用嚴格、規范的合同約束性條款,對有效預防和規避應收賬款質權風險尤為重要。業務實踐中,質押合同除基本條款以外,還應特別針對應收賬款質押兼有債權和物權的特性,在合同中加入特定的約束性條款。主要包括:①全部基礎性文件移交質權人占有;②出質人如有轉讓、放棄權利或怠於行使權利等行為時,質權人有權采取相應措施或行使質權;③要求出質人書面通知應收賬款債務人,並針對質權作書面承諾:應收賬款真實、在出質期間不會有損害質權的惡意行為,同意回款劃入專門賬戶或予以提存等;④明確提前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的其他情形,如合同被解除、撤銷或變更以及其他損害質權實現情形等。
2.及時、詳細辦理出質登記
具體業務實踐中,應充分認識到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現有的缺陷,其主要防范措施有:①第一時間內辦理出質登記;②履行告知義務,即書面通知應收賬款的債務人,並取得書面回執作為質押合同附件或證明資料;③對應收賬款作盡可能詳盡的描述;④將主債權金額作為附件列入登記的必備內容;⑤高度關註借款人基本信息變更情況,及時準確地在《辦法》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變更登記。
3.現場確認與核對
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要求放貸人非常頻繁地瞭解借款人以獲取決策所需的必要信息。實踐也證明,現場實地調查依然是識別、防范借款人欺詐的最佳手段。一般而言,現場核對以“雙邊同時”方式展開,即在不同階段、選擇同一時點對應收賬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分別進行現場確認與核對,且質權人應保留未經通知即可進行現場工作的權利。通常情況下,現場確認與核對至少要一季度進行一次,但核定的頻率與范圍可以根據借款人的財務狀況、應收賬款的質量等情況來具體確定,亦可采取抽樣核對的方式。
需要強調的是,質權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與避免關系惡化兩方面尋求恰當的平衡,以規避現場核對對應收賬款當事人之間的關系造成負面影響。
4.全程動態監控
密切監控是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基本特征。通過全程動態監控獲得應收賬款及回款的相關信息與風險預警信號,對質權人預防和發現欺詐、降低項目風險度,並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業務風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具體實踐中,除須加強應收賬款商品價格走勢外,還應隨時瞭解出質人、債務人的財產變化、管理狀況、誠信狀況等,以全面掌握影響或可能影響質權實現的各類信息,做到防患於未然。與此同時,根據應收賬款的變化情況適時進行必要的策略調整,如協議增加限制條款、降低質押率及放款金額等;或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提前收回貸款,包括直接行使質權等。
五、結語
綜上所述,與傳統貸款相比,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所面臨的風險較大,這亦要求我們必須更加審慎。筆者以為,目前典當行開展該類業務時需要做好三點:
1.明確業務發展方針目標,即“做熟悉的行業、做有能力控制風險的應收賬款”。
2.始終保持“風險無處不在”的業務理念,並盡可能地多渠道獲得有關應收賬款的有價值信息。
3.建立一個合規風險管理體系,能動態地對應收賬款進行風險等級評定及後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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