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上海發文要求黨員和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要求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拆除違建

上海發文要求黨員和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要求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拆除違建

上海發文要求黨員和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要求公職人員帶頭拆除違建|上海拆除違建


  新華網上海8月6日新媒體電 (記者 徐潤南)上海正在大力推進違法建築治理工作,要求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積極帶頭。

  上海市紀委、組織部等八個單位日前聯合制定並下發《拆除違法建築工作責任追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要帶頭遵守國傢法律法規,杜絕搭建違法建築,對存量違法建築,應當帶頭拆除,恢復原樣,消除不良影響。

  針對少數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存在違建行為,《辦法》要求,經相關執法部門告知後,責任人員仍拒不履行相關法定義務的,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應當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組織處理或依紀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辦法》明確,對正在搭建違法建築的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誡勉談話。對正在實施搭建違法建築的違法建設行為不糾正或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拆除違法建築的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相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對其進行其他組織處理。對經教育和組織處理後仍不糾正違法建築問題以及搭建的違法建築被依法強制拆除的黨員和國傢工作人員,相關紀檢監察機構應當依紀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辦法》還要求,對違法建築治理不力的,應當嚴肅追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