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設典當行接受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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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設典當行現接受申報,記者昨日從市經貿局獲悉,東莞申報計劃數為2個,根據商務部的要求,今年新增典當行申報總量的20%應用於填補空白地區。凡地級以上市用於填補典當行空白的縣區(含東莞、中山市的鎮街)可在計劃指標之外多申報1個,由全省統籌。
廣東省新增典當行總量調控采用因素法參考水平法的原則,綜合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口、典當行業效益等情況把握申報總量,優先在經濟總量較大、典當發展勢頭較好、市場需求旺盛且現有典當行數量較少或尚未設立典當行的地區發展典當業。
省會城市(廣州市)申報計劃數為5個,珠三角地區地級市(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珠海、肇慶)申報計劃數為2個,佛山市順德區可另外單獨申報1個。其他地級市申報計劃數為1個。
典當行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不占國傢安排廣東省設立典當行的指標,但應按照有關規定擇優推薦。未參加上年度年審或年審結果為B類的典當行,原則上不予批準設立分支機構。同一典當行一年內在同一城市申報分支機構的應控制在兩個以內。據悉,東莞接受2009年新增典當行申報時間截止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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