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全國人大:香港特首普選決定合法合理合情-香港-普選

全國人大:香港特首普選決定合法合理合情|香港|普選

全國人大:香港特首普選決定合法合理合情|香港|普選


視頻加載中,請稍候...   play 人大回應普選國際標準 play 梁振英支持人大決定 play 新華社評香港普選 play 香港特首普選方案公佈 向前 向後   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這是出席人員在表決。 新華社記者劉衛兵攝

  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閉幕。會後,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新修改的預算法、安全生產法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是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受關註的議題之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是基於正確實施香港基本法和決定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憲制責任,本著對國傢、對香港高度負責的精神,在香港民主制度發展重要時刻作出的一項重大決定,是一個合法、合理、合情的決定,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他說,香港社會這一段在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討論中,少數人企圖以所謂國際標準取代基本法,實際上,這些人的“國際標準”,完全是為他們自己量身訂做的,“這哪裡是什麼‘國際標準’,明顯是‘個人標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就是為瞭使討論嚴格遵循基本法,對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核心問題作瞭規定。

  李飛還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隻是走出瞭“五步曲”的第二步,香港到底能不能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關鍵是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能不能在立法會獲得通過。“如果普選法案無法通過,那麼香港錯失的將不僅僅是一次民主發展的機會。更重要的是,香港可能繼續面臨更長時間的政治爭拗,牽扯特區政府處理經濟、民生問題的精力,更不用說,香港社會部分人挑起違法激進活動可能對香港良好營商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瞭。”李飛說,“如果有人說,2017年不實現普選,2022年還可以重新來過,那麼我想說的是,香港可能因此而錯失的發展機遇是不可能重新來過的。”

  預算法素有“經濟憲法”之稱,我國預算法自1995年實施以來,這還是第一次進行修改。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回答有關問題時表示,此次預算法修改著重關註瞭全口徑預算、地方債管理、約束轉移支付等,“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重點是解決三個層面的問題,一是建立舉債融資機制,解決怎麼借的問題;二是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分類管理和規模控制;三是理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解決怎麼還的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認為,修改後的預算法加強瞭人大對預算審查監督力度,要求報人大審批的預算草案應當進一步細化,同時完善瞭預算的初步審查制度,明確瞭審查內容、審查機構、審查時間等,此外還增加瞭縣、鄉級人大在正式審查預算草案前應當組織基層人大代表聽取選民和社會各界意見的規定,強化瞭基層人大的預算審查工作,充分發揮瞭人大代表的作用。

  安全生產法的修改同樣是重要議題之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滕煒說,這次修改加強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此外,針對鄉鎮企業發展迅速、數量多的實際情況,專門對鄉鎮政府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作瞭規定,“明確鄉鎮政府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管,並不是說把鄉鎮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全壓給鄉鎮政府。鄉鎮政府要加強監管,尤其要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管。”

(原標題:香港行政長官普選決定的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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