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實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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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河北省典當信息系統培訓會議在廊坊召開。我有幸參加瞭這次培訓,在培訓老師的指導下對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的使用流程進行瞭全面的學習。6月底在市商務局領取新當票, 7月1日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已正式啟用新當票,時間緊任務重,邊摸索邊學習,經過這一個多月的實踐,對於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的使用程序和一些特殊情況的處理頗有感觸。下面將使用的一些實踐心得與廣大典當同仁進行交流借鑒,方便大傢對於新系統的熟練操作以及對新系統的改進提出建議。
一、新系統與外接打印設備的調試。以目前使用較普遍的愛普生LQ-630K型號打印機為例,在打印當票之前可進行如下調試:
1、
2、典當→ →保存→關閉
續當票的調節同上,調試完畢後在打印當票時需要把打印機的擋板調制最左邊,這樣打印出的典(續)當票金額等各欄信息與票據格式相符,基本保證票據格式的完整和準確。
二、典、續、贖當業務操作中的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對於典、續、贖當業務的常規操作相信大傢經過今年6月份的培訓已經熟練掌握瞭,本文就不再做重復闡述。本文隻對在常規操作中出現的幾種特殊情況提出解決方案以供大傢參考。
1、在受理收當業務時,當物信息輸入稍有變動,在進行第二步操作中,新系統在數量一欄裡無法輸入相應計量單位,建議這樣填寫,舉例如下:
民品業務
名稱 24K黃金戒指 規格 20克 數量 1
汽車業務
名稱 大眾牌汽車 規格 FVG250 數量 1
房地產業務
名稱 房 產 規格 100平米 數量 1
備註:xx市x字第xxxx號(房產證號)
註:在備註中填寫房產證號可辨別一個當戶名下多套房產典當出現混淆,更有利於對當物闡述明確化,各行可根據實際操作流程填寫。
當票信息錄入第二步當物信息輸入完成已經點擊保存,這時如果想修改已經輸入的內容可進行如下操作:
可雙擊上圖表格中藍色部分如數量單元格然後再回到(數量輸入欄)修改之後點擊保存就可以瞭。如果,已經進入到第三步又想修改,那麼點擊上一步,然後進行以上操作依然可以修改。這樣避免瞭關閉收當操作界面重新進行錄入所造成的重復工作,節省打票時間。
2、系統選擇打印號碼和實際票據號碼不符且已打印出票時的處理方案。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出現遺漏使用票據,如不及時糾正難免出現小失誤造成大麻煩的局面。比如系統打印碼段裡的票號是1301041501而因工作失誤放入打印機內的實際當票票號是1301041502且已經打印出來客戶簽字完畢當金已經發放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系統內先把1301041501這張當票進行註銷,然後重新輸入收當信息,打印票號時選擇碼段號碼1301041502。註意此時打印機放入一張白紙打印出來作廢就可以瞭。這樣,既把錯誤的當票註銷掉瞭,又避免瞭讓當戶重新簽字的麻煩。同時續當業務也可按上述方法處理。使用系統之初我們經常使用補發票據功能,雖然可以不用重新錄入,但是有時出現上一張票據不能註銷的情況,為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重新輸入確保正常操作。
3、關於贖當。系統中的贖當程序在客戶提前贖當情況下,計算退還當戶綜合費而且其計算公式(綜合費+實際發放當金=典當本金)這樣提前贖當會造成還款金額低於本金的情況。我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典當行按實借用款天數收取利息,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預收綜合費部分是不予退還的。這樣新系統和我們典當慣例對於息費計算模式不一致。處理方法,我們可以把新系統數據與典當慣例計算數據的差額填入到系統贖當操作中其它費用欄取得數據的平衡。新系統中贖當業務格式過長,全部打印需三頁,打印時可以隱藏不用的條款,每次贖當都需重復調整工作,在操作中我們繼續使用原有贖當系統,用三聯打印紙打印贖當還款憑證,再錄入系統中,新系統對贖當業務可以直接結算,不需打印。
4、絕當。新系統絕當是自動轉入的隻要是逾期超過5天自動轉入絕當,方便瞭我們對於當物逾期狀態的查詢和風險控制。
三、對於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的優缺點評價和修改建議。
1、優點。首先,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的使用使得我們各級監管部門可以及時準確的獲取整個典當行業的信息數據,便於對整個行業的宏觀調控及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對於整個典當行業的健康發展起到瞭積極推動的作用。其次,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的使用使各個典當行工作人員,對於到期息費的催收,當物的絕當查詢更方便快捷,一目瞭然。再次,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對於典當信息的錄入模式方便簡潔,尤其是續當和贖當業務更是避免瞭當戶及當物信息的重復錄入,既減少瞭業務人員的工作量又節省瞭當戶的等待時間。
2、缺點及改進建議。第一,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對於一個月以上當期或續當期的業務,出現綜合費計算不準確的情況,29天、30天和31天時息費計算結果相同。第二,對於綜合費的計算模式,綜合費部分不應計算到本金之內即(實際發放當金+綜合費=典當本金)這樣的計算公式會造成當戶提前贖當時的還款金額小於本金的情況,建議程序員盡快修改。第三,息費率輸入時隻能保存一位小數,不能根據各典當行實際情況靈活計算。
以上觀點隻是我行在使用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過程中的一點心得體會,如有不當之處還望廣大典當同仁批評指正。希望典當同仁多多交流溝通,以便能得心應手使用此系統,更希望該系統不斷完善,在監督管理、規范操作同時,更應該是各典當行在辦理業務中簡便操作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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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8日星期日
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系統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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