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錢莊莊主自曝吸金大法 |
| 1億元“直存款”年安全收益超10% 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溫州“地下錢莊莊主”告訴記者,做放貸中介也能獲得不菲收益。 比如一筆1億元的“直存款”業務可拿到額外不菲的提成(借款額的2%至3%)。 所謂直存款,就是借款人雖符合銀行的放貸標準,但由於銀根緊縮,銀行的信貸額度已用完而無法放貸,於是,借款人為該銀行吸收一定數額的存款就成為從這裡貸款的前提。 借款人沒法籌集到存款隻能求助地下錢莊,這時,就有“銀主”(有放貸需求的個人或企業)將約定款項存入指定銀行,然後由銀行按正常程序向借款人放貸。借款人需向“銀主”貼息,而莊主屬於服務於“銀主”的中介。 ?“銀主”去銀行辦理定期存款,並將銀行存款單和“一年內不查閱不調動存款”的承諾書給借款人看,按照杭州的行情,存入銀行一年,“銀主”不僅可以拿到4.14%的銀行利息,還可以一次性拿到借款人額外支付的近5%的貼息。如按活期存款做,借款人必須向“銀主”支付18%至20%的貼息。 上下進出貨賺取利息差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莊主表示,一般他們從上線那以兩三分的月息“進貨”,然後再以六七分的月息“出貨”,從而賺取利息差。 按照央行規定,借貸利率高於法律允許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3倍的為高利借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該人表示,莊主與下傢簽訂的合同都有些“門道”。比如,一個熟人王某融資2000萬元,周轉1個月,提供房產抵押等材料,抵押物價值在融資額兩倍即4000萬元以上,辦妥抵押手續後,以個人名義出借資金。白紙黑字的借條上寫明的利息不一定高,但是在資金真正借給王某之前,“高”利息就已支付瞭。按月息8分利算,借款方事先就要支付160萬元的利息,利息通常直接在借款中抵扣,王某借條上的借款是2000萬元,事實上他隻拿到1840萬元。 ? |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地下錢莊莊主自曝吸金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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