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二月份工資在本月發放 按2000元起征點繳個稅



二月份工資在本月發放 按2000元起征點繳個稅


















二月份工資在本月發放 按2000元起征點繳個稅




??????? 近日領取月薪的市民可能會發現,工資總額未變,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卻有瞭十幾元、幾十元不等的下調。這是31日起實施的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送上的新春“紅包”。

??????? 200712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瞭《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日前,國傢稅務總局就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政策銜接問題專門下發文件。指出從200831日起,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每月2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單位將2月份的工資、薪金延遲到3月份發放,就應適用每月2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而不是減除1600元。但納稅人3月份的工資、薪金也要相應延遲到4月份發放(以此類推),否則3月份就存在同時取得2月份和3月份兩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將當月的全部工資、薪金合並計算納稅,這樣事實上加重瞭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 我市地稅局近日下發瞭補充意見,即自31日起,在我市任職或者受雇的國內人員,其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每月2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華僑、港澳臺同胞、遠洋運輸船員,以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職或者受雇的人員,其實際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每月4800元的合計減除費用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據瞭解,國傢此次調整個稅,將涉外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月提高到2000/月的同時將其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由3200/月調整為2800/月這樣涉外人員總減除費用保持現行4800/月不變既縮小瞭差距也保持瞭稅收政策的連續性。

???????? 據介紹,納稅人月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月工資薪金收入總額-2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適用稅率從5%45%不等。速算扣除數是一個常數,在超額累進稅率條件下,用全額累進的計稅方法,減掉這個常數,就等於用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此外,按照有關規定,在計算您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還可以扣除按規定比例扣繳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費用)、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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