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

教育部官員-高校調整學費後保證貧困學生不輟學-高校-學費-教育部

教育部官員:高校調整學費後保證貧困學生不輟學|高校|學費|教育部

教育部官員:高校調整學費後保證貧困學生不輟學|高校|學費|教育部


  京華時報訊(記者郭瑩) 昨天,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回應多個省份學費上漲,稱已有15省份已經或正在調整普通高校收費標準,收費水平基本在城鄉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並表示制度上可以保證每一個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去年以來,國傢關於5年內穩定學校收費標準的政策到期,多個省份啟動瞭學校收費標準調整工作,因漲幅較大受到爭議。

  據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介紹,全國有9個省份調整瞭普通高校收費標準,分別是天津、江蘇、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貴州、寧夏,學費漲幅多在20%-35%之間。寧夏由於原來收費標準偏低,漲幅相對較大,文史類新標準4000元,漲幅54%;理工類新標準4400元,漲幅57%;醫學類新標準5300元,漲幅76%;藝術類新標準8000元,漲幅23%。

  該負責人稱,9個省份調整後的新標準占當地城鎮居民傢庭戶均收入比例均低於8%,基本在城鄉居民可承受范圍之內。

(原標題:高校調整學費范圍可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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