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網絡推手立二拆四-為迎合審醜趣味炒作郭美美-立二拆四-網絡推手-郭美美

網絡推手立二拆四:為迎合審醜趣味炒作郭美美|立二拆四|網絡推手|郭美美

網絡推手立二拆四:為迎合審醜趣味炒作郭美美|立二拆四|網絡推手|郭美美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題:揭開“審醜”產業鏈背後的“秘密”--網絡幕後推手“立二拆四”案開庭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塗銘、盧國強

  “幹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北京車展最美清潔工”……這些曾在網上引起強烈反響的新聞事件,最終被證實都是“純人工”炒作而起。

  8月14日,這一系列“鬧劇”的幕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站到瞭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而隨著楊秀宇和秦志暉——網名“秦火火”等一系列案件的審理,一個由表演者、圍觀者和網絡推手共同打造的“審醜”產業鏈條也逐漸浮出水面。

  公司化“運作”網絡新聞事件 一些新聞每起收費近20萬元

  14日上午9時許,楊秀宇和他曾經的下屬盧梅被帶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二層大法庭受審,二人都被檢方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一同被起訴的還有楊秀宇經營的兩傢公司--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這兩傢公司被楊秀宇證實為“兩個公司、一套人馬”。

  起訴書共涉及7起指控事實,除瞭為多傢企業提供有償刪除互聯網負面信息服務外,楊秀宇還被指控策劃炒作瞭數起網絡新聞事件,包括網絡上流傳甚廣的“幹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等事件。

  檢方指控,2011年10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與北京續風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旗下畫傢安某某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安排安某某著僧服與兩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區後海登船,並在船中引發船體晃動,楊秀宇拍攝視頻後將該視頻以名為“僧人船震”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註,以達到炒作畫傢安某某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人民幣17萬餘元。  2012年4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與凱撒旅遊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奧運奢華遊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888萬元包機去倫敦看奧運會開幕式”旅遊項目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並選擇女模特巫某——別名“楊紫璐”,假扮炫富女,楊秀宇拍攝相關圖片,利用昵稱為“楊紫璐”的個人微博賬號在互聯網上陸續發佈“幹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虛假信息,引發網民關註,以達到炒作該公司奧運奢華遊項目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人民幣19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爾瑪天仙公司和楊秀宇在明知是虛假信息的情況下仍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中,楊秀宇當庭自願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

  而根據楊秀宇之前的供述,曾經在網絡上引發巨大爭議的“幹露露浴室征婚門”“郭美美炫富”等事件,他都是其中的幕後推手。

  從“炒美”轉向“炒醜” 稱為迎合網民重口味

  事實上,除瞭炒作“幹爹”“炫富”“船震”等話題,“立二拆四”之前也曾策劃炒作過他所謂的“正能量”事件。

  檢方指控,2008年4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公司與奧美世紀(北京)廣告有限公司簽訂推廣合同,約定為長豐汽車公司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雇傭於某(女,24歲)在2008年北京車展期間假扮清潔工對長豐汽車站臺進行清掃工作,並拍攝圖片後以名為“最美清潔工”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註,以達到炒作長豐汽車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奧美公司支付的2.5萬元人民幣。

  在庭審中,楊秀宇稱,這組後來被各大網站廣泛發出的照片完全是他個人策劃,當時車展上名為“清潔工”的女孩,隻是一個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報酬是一天200元,拍攝者是他本人,圖片和文字內容也是由他發佈。

  在此前的供述中,楊秀宇稱,起初他的炒作還是追尋“正能量”,例如炒作“天仙妹妹”“最美清潔工”等,但後來發現網民的口味“越來越重”,為瞭迎合部分網民的審醜趣味,便開始策劃炒作郭美美、幹露露、楊紫璐等一系列的炫富事件。

  庭審中,在被問及“僧人後海船震門”事件時,楊秀宇毫不避諱,“當時續風堂找到我,讓我幫著炒他們的畫傢安某某,我就策劃瞭一個故事,讓他以和尚的身份出現,網絡上流行‘車震’,我就策劃瞭‘船震’,視頻發出去後,再讓畫傢來起訴全體網民,達到讓網民關註的目的。”

  然而,楊秀宇這樣的“勁爆”策劃雖然讓當事人賺足瞭眼球,但網絡上連篇累牘的負面評價也讓當事人有些“吃不消”。庭審中出示的安某某、“楊紫璐”的證言顯示,二人均因名譽受損對楊秀宇的“策劃”不滿。楊秀宇則表示,“楊紫璐”證言虛假,與事實不符。

  最鼎盛時僅北京公司就近50人 斬斷不良產業鏈需提高違法成本

  自從全國范圍的打擊網絡謠言活動開展以來,“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一批虛假網絡信息的“推手”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理,而隨著案情的披露,一個靠虛假、低俗信息吸引眼球進而為相關企業、個人推廣品牌的“審醜”產業鏈也浮出水面。

  在“立二拆四”案中,這個“產業鏈”脈絡清晰:在產業鏈的上遊,是一些對品牌推廣有需求的企業或個人;產業鏈的中遊是部分公關公司;產業鏈的下遊則是“立二拆四”“秦火火”等職業“推手”,以及一些渴望成名的模特、藝人等。

  在庭審中,在被問及“幹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事件時,楊秀宇坦承,當時旅遊公司找到他讓他策劃推廣“奧運奢華遊”,他說傳統的策劃方式難以達到效果,就得靠“網絡炒作”,隨後這起包含“888萬”“幹爹”“包機”等一系列奪人眼球字眼的虛假新聞事件橫空出世。

  這樣的產業鏈也成就瞭曾經在國內紅極一時的“爾瑪”品牌。楊秀宇之前曾供述,爾瑪公司最鼎盛的時期,僅北京公司就接近50人,下設視頻部、文案部、媒介部、商務部、客戶部等,年毛收入達到千萬元級別。

  “既有表演者又有觀看者,既迎合瞭表演者的表演欲,又滿足瞭觀看者的獵奇欲。這種策劃滿足瞭少數人的‘審醜’欲,引發瞭高關註,讓一些急切推廣品牌的企業、個人對這些推手趨之若鶩,既敗壞瞭行業生態,也助長瞭這種不正之風。”一位公關界的業內人士對此痛心疾首。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易勝華表示,在目前相關法律並不完善的情況下,除瞭司法手段對這樣的“審醜”產業鏈進行規制外,建議更多地采用經濟手段加以規制,提高一些利用“審醜”牟利的違法成本,從而斬斷這樣的不良產業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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