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留下“歉”條攜款失蹤 |
| 本報訊? “馬哥,對不起,我又做錯事瞭。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趕快去冀融典當行,我實在沒臉見你……”看著小周留下的信,馬師傅哭笑不得,“這個小周是承租我出租車的,結果他把我的出租車給典當瞭,拿著1萬多元的典當款沒瞭蹤影。這不,他托人給我送來這樣的紙條。” 租車租出一朋友 此事還得從2004年9月說起。那時與馬師傅同小區的周某想包車,恰巧馬師傅名下有一輛出租車準備往外出租。馬師傅見小周是個老實人,便將車包給瞭他,雙方還簽訂瞭一份合同,約定小周每天向馬師傅繳納170元租金,其餘經營所得均為小周所有。因經營需要,馬師傅還將出租車的營運證、行車本交給瞭小周。 車沒後收到紙條 2005年9月8日,馬師傅突然收到小周托人送來的紙條,上面除瞭寫有上述內容還寫著:“我實在沒臉見你,我這輩子算徹底完瞭。這回我知道賭大瞭,我實在不敢見你……”在紙條裡,小周說明瞭自己因賭錢把車典當瞭的事實,還表示自己要去外地闖蕩,要是賺瞭錢就回來還,要賺不瞭錢就回來接受馬師傅的處罰。 典當行成被告 經過咨詢,馬師傅瞭解到,機動車所有人必須提供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行車本、機動車登記證、養路費繳納憑證等才能取得典當貸款。而小周當車時隻提供瞭營運證和行車本,沒有提供其他任何手續。 典當行稱還不知情 “成瞭被告?不知道這回事。”昨日下午,記者撥通瞭冀融典當行的電話,接電話的一位男士稱他們對此事並不知情,並表示會盡快讓負責人與記者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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