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朋友留下“歉”條攜款失蹤



朋友留下“歉”條攜款失蹤


















朋友留下“歉”條攜款失蹤





  本報訊? “馬哥,對不起,我又做錯事瞭。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趕快去冀融典當行,我實在沒臉見你……”看著小周留下的信,馬師傅哭笑不得,“這個小周是承租我出租車的,結果他把我的出租車給典當瞭,拿著1萬多元的典當款沒瞭蹤影。這不,他托人給我送來這樣的紙條。”


租車租出一朋友


  此事還得從2004年9月說起。那時與馬師傅同小區的周某想包車,恰巧馬師傅名下有一輛出租車準備往外出租。馬師傅見小周是個老實人,便將車包給瞭他,雙方還簽訂瞭一份合同,約定小周每天向馬師傅繳納170元租金,其餘經營所得均為小周所有。因經營需要,馬師傅還將出租車的營運證、行車本交給瞭小周。
  租車一年以來,小周按約定每天交170元給馬師傅,碰到生意好的時候,小周還會請馬師傅出去喝喝小酒。一來二往,兩人的關系逐漸“鐵”起來,馬師傅待小周就像對親弟弟一樣,還經常囑咐他好好幹活,希望有朝一日他自己能買車跑出租。


車沒後收到紙條


  2005年9月8日,馬師傅突然收到小周托人送來的紙條,上面除瞭寫有上述內容還寫著:“我實在沒臉見你,我這輩子算徹底完瞭。這回我知道賭大瞭,我實在不敢見你……”在紙條裡,小周說明瞭自己因賭錢把車典當瞭的事實,還表示自己要去外地闖蕩,要是賺瞭錢就回來還,要賺不瞭錢就回來接受馬師傅的處罰。
  “當時我就懵瞭。”馬師傅告訴記者,為瞭避免給自己造成過多的損失,他迅速到典當行支付瞭當款、綜合費用、利息及停車費共計11051元,把車贖瞭回來。
  車是贖回來瞭,可馬師傅怎麼也想不通:小周隻有營運證和行車本,其他證件都在自己手裡,典當行怎麼就敢收車呢?


典當行成被告


  經過咨詢,馬師傅瞭解到,機動車所有人必須提供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行車本、機動車登記證、養路費繳納憑證等才能取得典當貸款。而小周當車時隻提供瞭營運證和行車本,沒有提供其他任何手續。
  “典當行在經營機動車質押典當業務時,應當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而冀融典當行並沒有這麼做。”馬師傅認為,因冀融典當行違規為小周辦理典當,才給自己造成瞭損失。為討個說法,昨日,馬師傅向橋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冀融典當行賠償停運7天的損失1190元,和贖車時向典當行支付的11051元。


典當行稱還不知情


  “成瞭被告?不知道這回事。”昨日下午,記者撥通瞭冀融典當行的電話,接電話的一位男士稱他們對此事並不知情,並表示會盡快讓負責人與記者聯系。
  在回話無果的情況下,記者再次撥通瞭冀融典當行的電話。接電話的一女士稱負責人不在,手機號碼剛換她無法聯系到。該女子表示,她目前還不知道典當行成被告一事。
  截至19時許,記者仍未得到該典當行相關負責人的說法。
  目前,此案已在橋西區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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