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廣州單位未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如何反映?

廣州單位未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如何反映?

廣州單位未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如何反映?


今年28歲的孔文麗是一名會計,目前在廣州市一傢金融公司工作。去年的時候,孔文麗來到的這傢公司,但現在已經有半年的時間瞭。但是在這半年裡,公積金並沒有給孔文麗繳納住房公積金,於是孔文麗想問問:廣州單位未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如何反映?

針對孔文麗的這個情況,借貸網的小編來為其介紹。根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我們可知,職工在職期間單位沒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持與單位簽訂的歷年勞動合同、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保繳費記錄、身份證、單位工商註冊信息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辦事處或管理部反映;職工若與原單位尚在勞動仲裁期間的,需待仲裁終審完畢後持裁決書或判決書、生效證明到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反映。職工反映的情況屬實的,我中心會按相關規定督促單位為職工進行補繳。

同時,借貸網小編還想要提醒一下大傢,如果單位或職工當天辦理瞭匯補繳業務的,當天可否辦理職工賬戶的轉移、合並、銷戶等手續?根據廣州中心的規定可知:不能。由於單位或職工當天辦理瞭匯補繳業務後,可能會出現業務沖賬的情況,因此,單位或職工當天辦理瞭匯補繳業務的,不能辦理職工賬戶轉移、合並、銷戶等手續,以免業務辦理錯誤沖賬後職工的資金無法掛賬的情況發生。如果說單位給其職工辦理匯補繳業務的,而職工繳存額填報錯誤的,如何更正?針對這個問題,借貸網的小編來為其介紹。根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我們可知,單位辦理瞭年度調整後,因當時計算錯誤等原因導致個別職工繳存額填報錯誤需更正的,單位持書面情況說明及填妥的《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調整表》到中心經辦網點申請辦理更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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