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星期二

沒辦理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沒辦理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沒辦理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讀者韓先生問:一個朋友欠我50萬元,把房子抵押給瞭我,我們簽瞭一份書面的抵押合同。過瞭一段時間發現房子被賣,我是否可以向買房人主張抵押權?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李宏劍律師解答: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作為不動產的房屋抵押應辦理登記,否則抵押合同不能生效。韓先生和債務人隻是簽訂瞭書面的抵押合同,沒有辦理登記,所以抵押合同並未生效。韓先生不能向買房人主張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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