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立法管理特種行業涉及典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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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莫小松近日,《南寧市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草案確定瞭旅館、典當、開鎖、刻章等特種行業的范圍,規定瞭開辦特種行業場所的基本條件和禁止性規定。 據瞭解,特種行業是公安機關內部使用的一個專用名詞,是指工商業和服務業中,所經營的業務容易被利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治安管理的行業。草案確定的特種行業包括旅館、典當、印章刻制、印刷、廢舊金屬收購、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機動車維修、開鎖、桑拿洗浴按摩等一共9類行業。 近年來,南寧市的特種行業發展迅速。一方面滿足瞭廣大群眾的生活、工作需要,活躍瞭市場經濟;另一方面也帶來瞭一系列的矛盾和問題,一些行業容易被違法犯罪人員利用作為銷贓、詐騙、盜竊、走私販毒、偽造證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據點。如旅館業容易被負案在逃的犯罪分子利用進行藏匿,廢舊業、典當業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銷贓,印刷業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印制盜版書刊、反動刊物,印章業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偽造假證件、假文憑、假文件、假發票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 草案規定,從事旅館、典當、印章刻制要辦許可證,開鎖要建立登記、查驗制度。 為瞭提高相關從業人員的治安管理能力,草案規定,特種行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即為本單位的治安責任人,需要組織本單位的經營負責人、從業人員接受治安業務培訓。同時,公安機關對特種行業進行治安管理,指導、督促特種行業治安責任人組織本單位經營負責人、從業人員進行治安培訓。 南寧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條例如能順利出臺,既有利於特種行業的發展,又便於公安機關管理特種行業,對於加強南寧市治安管理、堵塞違法犯罪分子可利用空間、維護南寧市社會治安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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